“我們班學生沒交保險,我覺得這種交保險的行為應該秉承自願的原則。結果作為班主任的我被我們學校校長批評,校長説我們班級學生交保險的參保人數沒有達到100%是不行的,這到底是什麼回事?我作為班主任一分錢都沒賺到,校長憑什麼批評我?”有一個朋友在和我聊天的時候説到這個話題。
管天管地還管學生家長交保險這樣的事情?這位校長貌似成了“太平洋警察”一般的存在呢?交不交保險,或者在哪一家保險公司交保險,關學校的校長什麼事?接下去由我這個一線教師來為你解惑吧。
校長倡議每個班級的參保率必須達到100%,應該出於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我們可以簡單瞭解一下:
校長希望在學生出現偶發事故的時候,保險公司可以暫時負一些責任。“你們班3個學生不交保險,你能確保這3個學生以後如果出事情的話絕對不會找學校麻煩,不會找你的麻煩嗎?”上述那位朋友的校長對他進行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交保險,每個學生才交一百多塊錢,這不僅是學生的‘護身符’,也是我們學校和班主任老師的‘護身符’啊!”從這個角度上看,學生交保險貌似對學生、學校和班主任都有一定的好處。
校長和保險公司的某個業務人員是鐵哥們或親戚。我們知道,那些終年都在完成保險投保任務的業務人員,一般是從自己身邊的親人、好友或者鐵哥們作為“動員”的“切入點”。如果鐵哥們是一所學校的校長的話,那麼相關保險業務員就可以輕輕鬆鬆完成相關的投保指標任務,畢竟一所學校的人數再少,一兩百人還是有的,一個人交一百多,一兩百人就有兩三萬元的保險費的“任務”。
保險的提成貌似挺可觀的,有人説投保人交100塊錢,業務員可以提成20元到35元之間並不是多麼稀奇的事情。而三萬塊的保險費能提成多少?如果按照35%的提成標準,那就是一萬多塊!對於保險業務員而言,還有什麼是比鐵哥們或者親戚是校長更好的事情嗎?
校長很可能會有一定的“灰色收入”。剛才我們説到了保險的提成是很不錯的,如果校長和保險業務員並非是鐵哥們的關係,那麼校長動用手中的“人脈資源”為保險業務員“創收”,保險業務員是不是應該“意思意思”呢?到底意思的分量有多少,不好意思,我沒當過校長,估計這樣的事情只有相關學校膽子比較大的校長才比較清楚。
作為一線老師,我個人覺得學生到底要不要投保,要到哪個地方投保,那是學生家長的事情,學校的校長不管出於什麼目的,都不應該對班主任施壓,否則這種行為就是相當不妥的,你怎麼看看待這樣的事情呢?歡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