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的古代科舉制度是寒門學子想要出人頭地改變自己和家族命運的唯一方式,而根據參加考試規模的不同,人們也會將科舉考生分為秀才、舉人、貢士、進士等不同的等級加以區分。
首先我們要搞清楚學歷和學位的區別。學歷顧名思義就是指的學習的經歷,而且是在國家認可的學校中學習並且通過考試獲得畢業許可的學習經歷(肄業不算),所以學歷可以是小學、中學、專科或是本科、研究生等等。
根據目前社會大眾的普遍認知,大學畢業之後的本科生若是考研成功之後便是研究生,研究生再往上就是博士生,這種觀點也是錯誤的,根據前文闡述過的觀點,研究生是一種學歷而博士生是一種學位,兩者怎麼能一同討論呢?那為什麼人們會出現這樣的認知偏差呢?
至於為什麼社會大眾會稱呼碩士研究生為研究生而直接稱呼博士研究生為博士呢,原因就是我國自1981年1月1日之後開始實行這樣的學位制度,當時本科生都很少,研究生就更少了,能讀到博士研究生的更是鳳毛麟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