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日前,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根據學校發展規劃和辦學條件合理確定第二學士學位教育規模,充分發揮高等教育資源優勢,加快培養社會緊缺人才,大力培養複合型人才,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為穩定就業、增強學生就業能力提供有力支持。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結合社會用人需要、學生個人發展需求和學校實際辦學條件,系統化推進專業設置、招生、培養、就業等各個環節工作。高校要研究制定第二學士學位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明確培養目標、畢業要求、課程體系、教學安排,建設一批培養質量高、就業有保障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確保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教學質量。
《通知》強調,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在國家普通本科總規模內單列下達,重點向上一年度計劃執行情況較好的高校、國家急需緊缺學科專業領域傾斜。教育部支持高校在重點領域和依託“雙一流”建設學科、優勢特色學科、國家級和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合理申請增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為規範第二學士學位考試招生工作,教育部將建設“全國普通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信息平台”,高校在平台發佈招生簡章,開展政策宣傳、進行錄取名單公示等。
《通知》明確,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納入有關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管理,招生範圍、報考條件和考試招生辦法由高校自主確定。高校教務、招生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宣傳,共同做好第二學士學位考試招生政策諮詢、考試組織、招生錄取等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氛圍,促進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健康發展。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高等教育、高校學生管理、發展規劃等部門和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應各司其職,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研究制定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實施細則,綜合施策、形成合力,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平穩順利。
編輯:吳金嬌
責任編輯:姜澎
來源:教育部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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