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負、增效、迴歸校園——
這個暑期,給孩子一個不一樣的託管班
光明日報記者 姚曉丹 晉浩天
轉眼又到暑假,對於雙職工家庭來説,子女的暑期安排再次成為父母迫在眉睫的難題。在往常,北京西城區小學四年級學生小李的暑期生活是這樣的——“上山、下海、考級、回鄉”。今年,他將有一個新的選擇——“迴歸校園”。
教育部13日舉行新聞通氣會,介紹義務教育課後服務和暑期託管工作相關情況。對於大部分學齡兒童家長來説,暑期託管無疑是個利好消息。“暑期孩子們可以支配的時間大約45天左右,我們會專門抽出一星期左右帶孩子‘上山下海’,參觀名勝古蹟。往常,剩下的時間,我們會找培訓機構託管一個星期,準備藝術考級,再送回老家一個星期。此時,漫長的暑期還沒有過完,孩子只能跟着父母‘打游擊’了,跟媽媽去單位兩天,跟爸爸去單位兩天。”北京東城區五年級學生家長張穎告訴記者。
政策一出,不少家長立即表示歡迎。但是,也有一些家長對此有擔心和焦慮,朝陽區四年級學生家長嵐嵐擔心,“託管只在教室裏待着寫作業,沒有課外活動”。北京西城區四年級學生家長劉穎擔心,“會不會有的託管班老師拓展學科知識,讓暑假成為揹着書包的‘第三學期’”。她同時擔心,暑期託管增加了教師“工作量”,會不會影響日常教學。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這些聲音是此次託管政策出台後的主要“擔憂”。7月8日,教育部出台《關於支持探索開展暑期託管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一出,最先登上熱搜的卻是“取消教師寒暑假”。探索實施課後服務和暑期託管,無疑是減輕家長學生負擔的“實事好事”,但會不會因此造成“學生減負、教師增負”的現象?家長們的擔憂能否得到解決?記者就此展開採訪。
7月5日,一位小學生在湖北武漢市秦園路社區託管室內玩玩具。新華社發
擔憂:別讓“託管”變“脱管”
暑期託管服務的政策一出台,最先引發的討論就是關於暑假該“休息”還是該“適量學習”。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休息”“放鬆”才是暑假的“要義”。“從學制安排看,假期有其獨特的功能,並非可有可無的。兩千年前《學記》即闡明‘時教必有正業,退息必有居學’的藏息相輔原理,暑期託管若演變為學生的‘第三學期’就違背了這一基本原理,必然對學生成長造成傷害,直接影響後續的學習品質,長遠損傷學生的學習興趣、愛好和自主性。所以,尤其要防止一些地方將辦了多少託管班、為多少家長和學生進行了託管服務,作為政績追求而使得託管變質變味。”儲朝暉説。
學生家長張穎對於託管政策“舉雙手贊成”,“目前看到的政策是每期12天,正好把我們平時的‘空檔’填滿了。暑假是藝術類考級的高峯期,每年我們都會利用暑期學習一些聲樂、舞蹈等內容陶冶情操,全家一起去旅行也是固定項目。剩下的時間怎麼辦?現在好了,孩子能去學校了,既保證安全,又能見到朋友,我一定會選擇報名的。”張穎説,她最希望暑期託管班有閲讀、書法等相關服務,“讓孩子看看書,練練字非常有益。”
學生家長嵐嵐則擔心“沒有課外活動”,她所在的學校已經發出了暑期託管的相關通知,但是她猶豫之下“沒有報名”。“孩子正是長身體的時候,暑假應該以大量的户外活動為主。目前,託管的時間地點都是固定的,跟大人上班沒什麼區別,每天也並沒有明確的任務和主題,只有明確的時間規定,我擔心這樣的‘託管’只是佔用着學生的時間,解放了家長,不是‘託管’是‘脱管’,孩子們學不到東西,得不到成長。”
對於家長的這些擔心,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表示:“學校要開放教室、圖書館、運動場館等各類資源設施,合理組織提供一些集體遊戲活動、文體活動、閲讀指導、綜合實踐、興趣拓展、作業輔導等服務,但不得組織集體補課、講授新課”。
7月5日,在位於上海徐彙區漕河涇街道社區黨羣服務中心的愛心暑託班內,小學生在上開班第一課。新華社發
放心:“學生減負、教師增負”的局面不會出現
正如學生家長劉穎所擔心的,政策一出會不會增加老師的工作量,從而進一步影響日常教學,這也是輿論關注的焦點之一。《通知》一出台,“取消教師寒暑假”就上了熱搜。而在《通知》的網頁下方,不少教師留言坦陳心聲:“老師們太累了,老師也有家庭,也有子女。”“老師羣體全年高強度工作,就靠假期休整,能不能考慮引入大學生志願者加入托管行列?”
對此,北京市教委副主任丁大偉説:“各區教委鼓勵廣大幹部教師主動參加志願服務,積極引導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骨幹班主任等優秀教師參加託管服務。同時要求各區組織好對參加託管服務教師的培訓。需要強調的是,開展學生暑期託管服務,不是取消暑假,各區教委統籌全區教師資源,在不影響正常休息和進修培訓的基礎上,合理選派安排教師參加託管服務。”
丁大偉告訴記者,為做好暑期託管服務工作,北京市教委建立了市級統籌、區級主責、學校落實的三級工作機制,從7月19日開始,至8月20日結束,分兩期,每期12天進行暑期託管服務,“未來將完善相關政策,探索建立長效機制”。
深圳市教育局局長陳秋明談到了對託管和課後服務的“評判標準”,“我們評判一所學校的託管和課後服務工作,主要看重四個方面的情況:一是學生自願參與度;二是書面作業的完成度;三是學生綜合素質展示的認可度;四是各主體的滿意度,包括家長、學生和教師。我們的目標是:家長滿意、學生喜歡、教師認可”。
7月8日,在浙江慈溪市“星星點燈”暑期公益課堂上,學生們用自己製作的皮影作品進行趣味表演。 新華社發
區分:界定託管服務的“邊界”
在切實減輕學生和家長負擔方面,從課後“三點半”的託管服務到暑期託管服務,一條條真招實招不斷出台,這背後指向的正是從“育分”到“育人”的轉變。
儲朝暉認為,假期和學期應該有完全不同的方式實現成長目標。“託管服務需要高度重視這一成長機遇,儘量安排學生自主學習,自主管理,以自己喜歡的方式獲得更有效的成長:學自己喜歡學的,做自己喜歡做的,玩自己喜歡玩的;引導學生自己規劃、設計活動方案,自己安排時間,自己制定規則,自己督促自己實施,自己選擇角色,自己依據實施狀況調整、完善方案,進行自我評估。為發現自己的優勢潛能,發現社會需要解決的問題和擔當的責任找準自己的位置,為成為最好的自己奠定基礎,找到路徑。”儲朝暉表示,各地教育管理部門在積極探索開展暑期託管服務的同時,需要嚴格將假期活動與規律學習區分開來,嚴密築牢不得組織集體補課、講授新課這道防線,不得暗中將假期託管變成複習班、補習班。
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汪明認為,暑期託管不能忽視家庭教育的作用,“需要強調的是,選擇了學校暑期託管的家長不能一託了之,家庭教育在學生成長中的作用不可替代,在暑期生活中家長仍要抽出一定時間,加強親子陪伴、增進親子關係”。
對於義務教育學校的託管服務,呂玉剛提出:“首先是全面覆蓋,即各地各校要從實際出發,一校一案,制定完善課後服務具體實施方案,確保今年秋季開學後實現義務教育學校全覆蓋,並努力實現有需要的學生全覆蓋。其次要保證時間,即推行課後服務‘5+2’模式,即學校每週5天都要開展課後服務,每天至少開展2小時,結束時間要與當地正常下班時間相銜接。再次,要提高質量,即學校要結合辦學特色、學生學習和成長需求,積極開發設置多種課後服務項目,增強吸引力和有效性。最後,要強化保障,即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完善課後服務經費保障辦法,明確相關標準,採取財政補貼、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等方式籌措經費。課後服務經費主要用於參與課後服務教師和相關人員的補助。課後服務一般由本校教師承擔,也可聘任退休教師、具備資質的社會專業人員或志願者參與。同時,充分利用好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社會資源。”
(光明日報北京7月13日電)
《光明日報》( 2021年07月14日 07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