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收緊少數民族高考加分:少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

(文/觀察者網 李煥宇)

少數民族的高考加分會取消嗎?

2015年,時任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司長毛力提曾表示:“最終的目標肯定是不加分,但取消高考加分還沒有明確的時間表。”

儘管精準預測確實困難,但這一進程的推進速度確實是肉眼可見。今年2月4日,江蘇省宣佈自2021年取消少數民族高考加分。3月29日,有少數民族人口全國第四多的貴州省宣佈,未來5年內逐步取消民族自治地方外大部分地區的少數民族高考加分。仍有加分的地區最終加分分值也將削減至5分。而且考生本人要經户籍、學籍、實際連續就讀經歷“三統一”的嚴格審核。

觀察者網梳理發現,自國家在2014年公佈《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以來,已有多個省份陸續調整少數民族加分項目。2020年,黑龍江、遼寧、安徽、福建4個省份相繼宣佈將逐步取消少數民族加分項目。

總的來看,各地政策調整有兩大趨勢:一、嚴格落實享受加分的考生3年完整户籍、3學年完整學籍以及連續3學年實際就讀經歷的“三統一”,打擊各類“變更少數民族身份”、“高考移民”等“搭便車”行為;二、對加分適用範圍進行精確到縣、鄉甚至村級的調整,確保能夠讓加分真正作用於存在較大教育差距的民族地區

少數民族高考加分的初衷是落實國家民族政策及對教育水平相對落後區域給予適當補償,促進教育公平、社會公平。但對於在教育水平相對發達區域就讀的學生,他們在享受良好教育的同時,又獲得較高的加分。甚至還有學生為了高考加分而變更民族。這都不符合教育公平原則,不符合當前國家對普通高考加分政策的新要求。

正如國家教育諮詢委員會委員談松華所説:“少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

貴州、甘肅精調加分範圍

相比於其他內地省份,擁有1000萬以上少數民族人口,且總體呈現出各民族大雜居、小聚居格局的貴州省在此次調整中對兩大趨勢的體現最為充分。

多地收緊少數民族高考加分:少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

2021年3月29日,貴州出台《貴州省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實施辦法

首先,貴州以縣(市、區、特區)為單位,將加分區域分為三類,且區域內所有少數民族考生都要滿足“三統一”條件:

一類包括貴陽市雲巖區、南明區、花溪區、烏當區、白雲區、觀山湖區,遵義市紅花崗區、匯川區,安順市西秀區。貴陽是貴州省省會,遵義是省內GDP第二高的地級市,僅次於貴陽。貴陽6個區、遵義2個區和安順1個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教育資源在省內都處於第一梯隊。觀察者網查詢發現,上述地區擁有着貴陽一中、貴陽實驗三中、貴陽六中、安順二中等貴州一流的教育資源,同加分政策彌補教育差距的初衷不符,因此也是全省最先取消少數民族加分的區域。2024年起就不再執行加分政策。

二類地區的典型代表如黔東南州凱里市,黔南州都勻市,黔西南州興義市,三地均為貴州少數民族自治州州府,而本地都有省級重點高中,屬少數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中已經不存在過大教育差距的地方。其餘還包括貴陽、遵義下轄的其他縣市等。因此是第二批取消少數民族加分的區域。 

三類地區包括黔東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所轄除各自州府外的其他縣(市),民族自治縣。剩下的這些地方才是真正意義上存在較大教育差距,需要加分政策扶持的地方。因此貴州保留了這些地區的少數民族加分:所有符合“三統一”條件的少數民族考生,2022年至2023年加15分;2024年至2025年加10分;2026年起加5分。

多地收緊少數民族高考加分:少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

貴州最先取消少數民族加分的一類地區(高亮區域)

甘肅省的調整同樣值得注意。

根據2020年6月發佈的《甘肅省關於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少數民族加分項目集中於省內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兩州五縣”(甘南藏族自治州、臨夏回族自治州以及天祝藏族自治縣、張家川回族自治縣、肅南裕固族自治縣、肅北蒙古族自治縣、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

據觀察者網查詢,“兩州五縣”中僅臨夏中學在全省範圍具有競爭力。區域整體較甘肅一線高中教育水平仍有不小差距,因此尚需要加分政策扶持。

不僅如此,從2023年高考開始,甘肅滿足“三統一”的“兩州五縣”長居漢族考生和聚居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調整一致,加分分值統一為20分,適用於全國所有高校。非“兩州五縣”的民族鄉(鎮)考生高考加分最終將在2029年取消。期間,符合加分條件的少數民族考生和長居漢族考生在2023-2028年須滿足“三統一”的條件。

由此可見,甘肅省精調加分制度確實是從彌補區域教育差距出發,而非以單純的民族身份為標準一刀切。

多地收緊少數民族高考加分:少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

圖片來源:甘肅省教育廳


2020年 多地大改少數民族高考加分項目

多地少數民族高考加分項目在去年經歷了巨大的變動,不僅有4省宣佈在未來逐步取消加分,湖南、海南、廣西等地對民族加分也進行了更加精細化的調整。

率先啓動改革的是遼寧省。2020年1月,《遼寧省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實施方案》發佈,宣佈喀左、阜新、新賓、清原、鳳城、岫巖、寬甸、北鎮、本溪、桓仁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從2023年高考起,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4分投檔。從2026年高考起,取消該項高考加分政策。

同時明確“雙語”教學的民族中學畢業的朝鮮族和蒙古族考生高考加分項目為地方性加分項目。從2020年高考起,“雙語”考生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 僅面向遼寧省所屬高校投檔時使用。從2023年高考起,取消該項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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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實施方案》文本

同年5月,黑龍江省印發《黑龍江省關於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宣佈除户籍、學籍、實際就讀情況能夠在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黑龍江唯一少數民族自治縣)的高中實現“三統一”的少數民族考生可以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外,其他已成為地方性加分項目的少數民族加分項目將逐步在2023年高考取消

多地收緊少數民族高考加分:少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

《黑龍江日報》報道截圖

9月,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召開了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第五次新聞發佈會。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副院長、新聞發言人胡雨生稱,自2022年起取消針對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的地方性加分項目。

2020、2021年符合兩項地方性加分項目條件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資格,加分分值為5分,僅適用於安徽省省屬高校招生。

10月,福建省下發《福建省關於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宣佈2026年起取消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期間,在19個民族鄉,以及高山和無橋樑、海堤與大陸相連的海島等仍享受少數民族加分的少數民族考生需有3年完整户籍、3學年完整學籍以及連續3學年實際就讀經歷的“三統一”。

多地收緊少數民族高考加分:少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

《福建省關於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文本

除了以上四省,還有其他地方在當年對少數民族高考加分進行了修改。

湖南省在7月發佈《湖南省進一步調整高考加分政策實施辦法》,宣佈除民族自治地方享受全國性加分項目外,其他地方的加分項目調整為地方性加分項目,適用範圍僅限省屬高校,且將逐步削減並在2025年最終取消。

民族自治地方的加分政策也將逐步削減至10分,另外,考生需要在2023年後滿足“三統一”條件才能享受加分政策。

多地收緊少數民族高考加分:少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

《湖南省進一步調整高考加分政策實施辦法》文本

廣西壯族自治區和海南省在2020年2月和4月分別發佈《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考加分調整方案》和《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實施辦法》,全方位削減了此前加分的具體數值,且在調整完成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均需要滿足“三統一”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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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考加分調整方案》

多地收緊少數民族高考加分:少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

《海南省普通高考加分改革實施辦法》文本,各項加分數值相比於此前削減了2-5分

天津市也在同年發佈《天津市關於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規定自2023年起,取消少數民族考生在報考天津市屬高校時增加的5分投檔。

對於在高中階段,從“四區”(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自治地區,包括自治州(盟)、自治縣(旗)等,轉學到天津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可以在面向本市所屬高校投檔時增加5分投檔。

此次修改後,天津市對於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規定已經同北京看齊。

重慶市並未對其加分項目做出改動,不過在《重慶市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中,要求享受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的考生從2023年普通高考開始,必須在高中階段滿足重慶少數民族聚居地(含自治縣、民族鄉)三年完整户籍、學籍並在户籍所在區縣中學連續三年實際就讀的“三統一”標準。

其他已完成的少數民族加分項目調整的地區

2014年,國務院發佈《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考試加分項目。同年,教育部、國家民委等5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要求各省(區、市)嚴格制定加分項目設立程序,不斷改進和完善相關政策,不得擅自擴大全國性加分項目適用範圍。

從各地的政策調整狀況來看,除山西省(無少數民族加分政策)外,其他省、市、自治區對少數民族高考加分的削減、取消大多開始於兩份《意見》發佈之後,其中以2015年最為密集。

陝西省在2015年發佈《陝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取消了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考生下延10分投檔的規定。

同年,河北省發佈《關於做好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優惠加分考生資格審查和公示工作的通知》,取消了此前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增加5分的規定,將範圍縮小到寬城、豐寧、圍場、青龍、大廠、孟村、灤平、隆化、平泉等9個民族自治縣户籍且在本地報考的少數民族考生。

浙江省在2015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中,將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範圍從所有少數民族考生縮小到浙江省景寧畲族自治縣、民族鄉(鎮)、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且分值從10分降到5分。其他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從2017年起取消,期間的加分值一併縮減。

湖北省招生辦在當年的高考招生政策新聞發佈會上宣佈,調整少數民族考生加分範圍,僅限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少數民族考生(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宜昌市分別下轄的恩施市、長陽土家族自治縣等10個縣(市))。

廣東省在2014、2015年兩度調整了高考加分政策,不過少數民族加分項目並未變動,即報考民族院校外的其他專科高校可在其高考文化課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江蘇省是兩度調整少數民族加分政策。2016年,江蘇加分項從“平行院校志願中A院校報考民族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3分”調整為,“報考省屬高校加3分投檔”。2021年,江蘇省《關於印發江蘇省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取消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江蘇省屬高校錄取時加3分投檔的地方性加分項目

山東省則是一步到位。2017年,山東發佈《山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關於調整我省高考加分項目的通知》取消“山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績總分低於省屬高校調檔分數線5分之內的,可以向省屬高校投檔,由省屬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的規定

同年,北京市上海市將少數民族考生加分範圍調整為“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中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的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分值為5分。北京還將範圍近一步限定到僅適用於北京市屬高校招生錄取。

據《北京日報》報道,新規實行後效果顯著,當年享受加分的少數民族考生人數從2016年的6391人下降到2017年的4人,降幅達99.94%。

江西省則是在2019年加入取消少數民族加分之列。《江西省關於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實施方案》規定,對經省政府批准的民族鄉(貴溪市樟坪畲族鄉等8個民族鄉)和按法定程序批准且經省有關部門向社會公示的民族村(鉛山縣陳坊鄉長壽畲族村等82個民族村),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實行3年過渡期,即2020-2022年過渡期內加5分不變,自2023年開始不再加分


“少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

我國很早就實行了在大學錄取中適當照顧少數民族的政策。1950年,《高等學校暫行規程》第11條規定:“大學及專門學院對於具有相當於高中畢業程度的下列學生:具有相當工作歷史的革命幹部、工農學生、少數民族學生、華僑學生應予以入學及學習的特別照顧。”

明確的高考照顧發生在6年後。《全國高等學校1956年暑期招生錄取、分配辦法》規定:“農民、工人、工農幹部、工農速成中學畢業生、轉業軍人、復員建設軍人、烈士子女、參加革命工作滿三年的在職人員、華僑學生、少數民族學生、港澳學生,如其政治合格、健康合乎要求、考試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標準,當他們的高考分數比一般考生總分僅少20分左右的,可以優先錄取。”

結合當時的歷史條件來看,我國一些少數民族在新中國成立前還處在原始社會末期或向奴隸社會過渡時期,科學發展極為滯後,文盲人口眾多。雖然新中國成立後國家對此高度重視,但民族地區教育發展先天不足,起點很低。因此國家開展對落後民族地區及高考生的精準幫扶,保障少數民族能夠與漢族享受同等的教育機會是非常必要的。

多地收緊少數民族高考加分:少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

中央民族學院(現為中央民族大學)的學生在上課 圖片來源:新華社

但是,隨着少數民族同內地的人員交往日益密切,而且民族地區同樣存在發展不均衡的問題,簡單的以民族為標準進行“一刀切”式的加分,已難以適應現狀,還導致了一些不良現象。2009年,重慶高考文科狀元偽造少數民族身份一事曝光後,更是將少數民族加分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2019年,中央民族大學《民族教育研究》雜誌就曾發文稱,加分的頂層設計是科學合理的,但問題最多的在於錄取標準“一刀切”,未按區域或民族進行差別劃定,導致加分政策在實施中產生新的不平等,真正需要幫扶的少數民族和經濟社會相對落後的民族地區無法得到最大的政策優惠照顧。

在更早的2015年,《青海民族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上的一篇論文更尖鋭地指出,諸如民族之類的身份歸屬並不能有效地把握或對應目前實際真正處於不利處境或地位以及被忽略的人羣 。

以當時的貴州省為例,隨着國家對欠發達地區的大力扶持和資助,貴州省一些少數民族自治縣、自治州的首府城市與其它城市和地區相比,無論從人口發展程度、經濟發展水平以及民族教育的水平來看,當地的少數民族學生已經很難再被劃歸到弱勢羣體之列。

多地收緊少數民族高考加分:少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

貴州黔西南州首府興義市航拍圖 視頻截圖

雲南大學《思想戰線》2017年刊登的一篇文章評論稱,隨着改革開放以來的社會分層和各民族跨區域大流動,我國形成了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分佈格局。一些核心城市的少數民族精英,其後裔在盡享核心城市優質資源的同時,還因其民族身份而坐享少數民族教育優惠性差別待遇。這不但違背了少數民族優惠政策的初衷,而且也使得少數民族教育優惠無法真正惠及需要的邊疆少數民族底層民眾 。

新時代呼喚新的政策。2014年9月28日,中央民族工作會議暨國務院第六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在北京舉行。次年,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編寫的《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學習輔導讀本》裏出現了關於取消少數民族高考加分的內容:

總之,在實際工作中,無論修訂完善已有政策還是研究出台新的政策,要逐步更多針對特定地區、特殊問題、特別事項,儘可能減少同一地區中民族之間的公共服務政策差異。一般不應針對特定或單一民族,不應以民族劃線、作標準,出台特殊的差別化政策。要避免出現民族之間的政策陡坡,防止相互攀比和產生新的矛盾,防止因政策導向人為製造隔閡、強化固化民族意識。

民族學生的高考加分政策,對於發達地區,由於民族交融充分、教育程度類同,可以考慮逐步減少加分,甚至取消。對於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基礎差、中學教育質量不高的地區,除應大力改善教育質量、改善教育結構外,實行內高班、民族預科、高考加分等政策是為了使民族學生更好地接受現代教育、更好地感受祖國大家庭的温暖,是必須堅持的民族政策。

從此後的政策變動來看,無論是江蘇、山東等省取消少數民族加分,還是大部分省份在調整時強調加分考試必須具備“三統一”的條件,都是對發達地區減少、取消加分,專門對教育質量不高地區大力改善教育質量和結構的體現。

在2020年,福建省有關部門在解讀取消本省少數民族高考加分的決定時,很好地回應了社會對該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的關切:

對少數民族考生給予高考加分照顧,主要目的是落實國家民族政策及對教育水平相對落後區域給予適當補償,促進社會公平。對於到户籍地以外、教育水平相對發達區域就讀的學生,既享受良好教育的同時,又獲得原户籍地較高的加分,或在教育水平較高的區域就讀學生,將户籍遷移到加分區域獲得高加分,都不符合教育公平原則,不符合當前國家對普通高考加分政策的新要求。

2021年至2025年,對申請少數民族加分考生增加户籍、學籍、實際就讀地“三統一”的條件要求,是為了貫徹落實國家加分政策改革要“精準施策”的原則和“精準確定加分區域、羣體條件”的要求,為了讓普通高考加分政策真正惠及少數民族地區等教育水平相對落後地區的學生,確保我省普通高考加分政策更精準、更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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