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強制休假”來了!真的“強制”嗎?“打工人”吵翻…
近日,《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表決通過,這是國內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規,將從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總共133條內容,其中引發廣泛熱議的是第63條,也就是被外界解讀為“強制休假”的條款。
“深圳推行強制休假制度”的話題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質疑:“996”“007”模式會因此而終結嗎?“強制休假”聽起來很美,實際情況如何?如何真正落地?
“強制休假”真的是“強制”嗎?
所謂“深圳推行強制休假制度”源於深圳日前通過的一個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該條例第六十三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對腦力和體力勞動負荷較重的員工實行輪休制度;嚴格執行員工帶薪休假制度。條例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
條例中並沒有“強制休假”這四個字,但大部分媒體都把這條理解為“強制休假”,並展開評論。
“強制休假”這個表述是否準確?
深圳大學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研究所所長 翟玉娟: 從法律角度上來説,這些規定相當於軟法,因為沒有具體的標準,也沒辦法強制執行。
關於工作和休息休假的具體規定,要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目前我國主要還是實行40個小時標準工時制。條例雖然不能起到強制的作用,但“帶薪休假”的權利還是屬於勞動者。
專家:新規出台有一定引導示範效應
業內專家普遍認為,新規出台有一定引導示範效應。深圳市衞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條例的主要目的是引導用人單位和員工樹立健康工作理念, 所以在條例中尚沒有明確具體的法律責任。
翟玉娟表示,條例中涉及到“帶薪休假”的內容,可以起到積極正面的引導作用, 這也與國際勞工組織所倡導的體面勞動理念相符,“要保持工作與生活的平衡,人生的價值不僅在於工作,也要有生活。”
深圳大學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研究所所長 翟玉娟: 目前年休假的實際執行力度大概有50%。作為企業來説,要意識到,工人的年休假是工人的基本權利,是不能隨意剝奪的,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下一步要儘快出台實施細則
有媒體評論稱,希望深圳的新規能探索出改革經驗和路徑。
北京師範大學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長 唐任伍: 深圳這一制度具有重要的示範作用和引導意義。建議下一步要認真研究,這個條例是不是具備可行性,它的監管成本到底有多高,有企業不執行怎樣進行懲戒,要儘快出台相應的實施細則。
深圳市衞健委法規處處長 陸鈺萍: 現實當中,有些企業落實得並不是很好。人社部門、工會等單位,要加強對用人單位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更好地落實這項制度。
對於“強制休假”
網友紛紛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來源:央視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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