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今天發佈《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該《規定》是我國網絡招聘服務領域第一部部門規章,對網絡招聘服務活動准入、服務規範、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作出規定。《規定》將從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網絡招聘服務,應當依法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涉及經營電信業務的還應當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並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等信息。《規定》規範了網絡招聘信息審查、信息保護、收費管理等服務事項,明確從事網絡招聘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建立完備的網絡招聘信息管理制度,依法對用人單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不得泄露、篡改、毀損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個人信息和用人單位經營狀況等信息,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得向勞動者收取押金,應當明示其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事項。此外,《規定》還明確了監督檢查、誠信建設、年度報告、信息共享等管理措施。
來源:央視新聞客户端 | 作者 宋菀
編輯:謝永利
流程編輯: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