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張秀蘭)1月7日,濟川藥業公告,由於信息披露違規等問題,董事長李麗莎等相關人員被浙江證監局出具警示函措施。
2020年12月26日,濟川藥業披露《全資子公司簽訂重大合同的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聚民生物與美國RTI公司簽訂《生產協議第二次修訂案》,涉及9億支安全注射針(EasyPoint)和安全注射器(VanishPoint)產品,總金額約為5.4億元”、“自2021年1月1日起30個月內,將安全注射針(EasyPoint)和安全注射器(VanishPoint)的單價提高0.005美元/支,直至RTI採購達到9億支上述相關產品”。浙江證監局在檢查中發現,2020年4月,濟川藥業全資子公司聚民生物與美國RTI公司簽訂《生產協議第一次修訂案》,對RTI出售安全注射器(VanishPoint)的單價降低0.005美元/支,這一降價信息並未披露。
浙江證監局的警示函中指出,上述行為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條規定,濟川藥業董事長李麗莎、總裁田雲飛、董事會秘書張茜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其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同時要求濟川藥業於1月30日前提交書面報告。
濟川藥業主營業務為醫療服務、化學制藥及醫療器械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其主要產品為醫療服務、大輸液、安全注射器、無菌注射器、輸液器和體外診斷試劑等。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