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東方全資子公司擅自從事出版業務被罰10萬

  中新經緯9月15日電 南昌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網站日前通報,南昌市新東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經批准擅自從事出版物的出版業務,被罰10萬元,並沒收出版物2693冊,處罰決定日期為2023年9月11日。

新東方全資子公司擅自從事出版業務被罰10萬

  來源:南昌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網站

  天眼查App顯示,南昌市新東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4月,法定代表人為謝振華,註冊資本200萬元人民幣,經營範圍含教育諮詢服務、教育教學檢測和評價活動、體驗式拓展活動及策劃、招生輔助服務等,為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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