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超一本線42分被退檔,高校能否為患病考生另闢蹊徑 | 新京報快評

由 仝海燕 發佈於 經典

從“照章辦事”到“便宜行事”,高校錄取不妨多些人性關懷。

2022年3月24日,高三學生在體檢中心等候體檢。資料圖。圖/IC photo

文 | 公羽

高考分超過“一本線”42分也會無學可上?

據上游新聞報道,河南省南陽市西峽縣高考考生張某某因患有先天性心臟病,接連被多所高校提檔、退檔,面臨“無學可上”的困境,希望通過簽署免責協議獲得在公辦本科院校求學的機會。西峽縣招生辦相關負責人回應稱,張某某因體檢未過被高校拒錄符合招生政策;至於籤免責協議後會不會有大學可上,決定權在高校。

體檢作為高考招生工作重要而嚴肅的環節,能幫助高校預判考生能否順利完成本科學業,高校如此操作也確是照章辦事。

根據教育部、原衞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患有嚴重心臟病者,學校可以不予錄取。一些專業志願在錄取時,也會充分考慮考生的體檢結果,對患特定疾病的考生具有“不予錄取”的權力。對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響專業學習和其他學生,錄取時一般都不受限制,很多殘疾考生也都能正常完成本科學業。

事實上,高校做出“不予錄取”的決定並非出於歧視,而是本着對這類學生負責的態度,儘可能規避意外。高等教育與義務教育存在本質上的差別,對學生的日常管理更加開放和自主,也很難為患重大疾病的同學提供具有針對性的、跟蹤式的保障與服務。即使簽訂了“免責協議”,一旦意外發生,高校也很難袖手旁觀,這也給以教學育人為主業的高校帶來了額外的管理壓力。

高考招錄有其相關規則,因此也不必過分苛責“拒錄”的高校不近人情。不過,在一切都合規的操作背後,能否為特殊羣體“便宜行事”、爭取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也值得探討。

需看到,前述《指導意見》僅僅是一份“參考方案”,不屬於行政法規,也沒有法律強制執行的效力。管理部門把決定權留給了各個高校,高校亦可根據本校的辦學條件和專業培養要求,提出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規定。從這一點看,高校仍有不少權宜操作的空間。

受疫情影響,這兩年在線教學已經逐漸成為常態,很多高校的MOOC資源也建設完備,高校完全可以對特殊羣體制定更加個性化和人性化的培養方案,在課程修讀、考核方式等方面提供更多選擇。

此前,清華大學曾經為先天性脊柱裂、椎管內囊腫的殘疾學生魏祥提供設施完備的無障礙寢室,並准許其母親進校陪讀,這都彰顯了一所高等學府的人性與温情。

此外,2003年發佈的《指導意見》,正是因為有關部門意識到原本實行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已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所以才進一步放寬對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錄取要求,體現了“對所有考生權益的保護、對殘疾考生的關愛和以人為本的理念”。

但也需看到,近20年過去了,我國的公共衞生和醫療水平有了質的提升,醫療資源和配套設施也日益完善,對一些重大疾病也有了成熟的診療方案。因此,對《指導意見》中“無法完成學業的疾病”條目是否也可考慮做出相應調整?根據社會醫療狀況與教育需求因時因勢調整目錄,既符合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也能最大限度滿足考生受教育權利。

教育公平是需要長期努力的事情。就這個事件來説,從“照章辦事”到“便宜行事”,“另闢蹊徑”地為身患重病的考生爭取一次平等受教育的機會,對高校來説,也許在程序上費些時間,但很可能也就改變了一個羣體的人生軌跡。

撰稿/公羽(學者)

編輯/徐秋穎

校對/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