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為明朝忠臣,袁崇煥為什麼要殺毛文龍
看見有人提問;“袁崇煥為什麼一定要殺掉皮島的毛文龍?兩人都是明朝將領,都是忠臣,為什麼還要這樣?”
看見這個提問,我就忍不住想説:毛文龍,他什麼時候成為一"忠臣"了?
如果毛文龍都是"忠臣",崔正教豈不是成為“民族英雄”了?
袁崇煥
事實上,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毛文龍不但不是很多人心目中的忠臣,而且他有勾結敵人、裂土稱王的舉措。
皮島總兵毛文龍在歷史上有什麼樣的罪,是早就板上釘釘的。他在皮島就是無法無天的軍閥惡霸,貪腐無道、培養私人軍隊且不論,甚至在當時為了個人野心與後金政權進行了多次的私下談判。這就超越了大明官員應該恪守的最低界限了。你弄錢、弄權,那是個人作風問題,而與外敵勾結,性質就不一樣了。
他與敵人談判是什麼目的呢?依據後來公佈的信件記載,原來這位皮島總兵野心勃勃,打算將皮島從大明疆土割裂出去,向後金投靠。但是毛文龍又不願意直接歸後金管轄,他想和皇太極討價還價,説我們以後就是金國的人了,也可以稱臣,但是應該仿照朝鮮一樣設立藩國,以後我們關起門來自己玩。後金有點不樂意,但是又急需拔掉皮島這根釘子,所以就回信説我們再商量商量。這一來二去,書信往來不斷,毛文龍和後金還沒有來得及最後談妥,就被得知消息的袁崇煥斬首了。
有人可能會反駁説,這些書信就不能是捏造的,是為了抹黑、離間大明傑出將領而編造出來的嗎?
還真不是捏造。要知道,如果後金真的為了抹黑毛文龍、離間毛文龍與大明朝廷的關係,應該早早就公佈這些來往的書信內容才對,可是一直到清朝覆滅,這些書信都不被外人所知。這些毛總兵當年勾結後金的書信,一直晚到民國年間才被公開。這些書信一共為7封,被清廷收藏在《滿文老檔》裏面。而《滿文老檔》屬於宮廷的私藏,相當於絕密文件,根本不是對外開放的。所以,毛文龍勾結後金,企圖裂土稱王的罪證過了200多年才見天日,這也證明了不是後金政權陷害了毛文龍。
明末皮島位置示意圖
毛文龍鎮守皮島確實有功勞,這一點毋庸置疑。但是他在皮島立足已穩之後,個人野心就開始膨脹。很多人開局不錯,到了後面就會變質,這並不奇怪。尤其是像毛文龍這樣手握重兵的土皇帝,在遠離朝廷監管的皮島就是最大的天,享受了權力的美妙滋味,就想把權力永遠的維繫下去,把榮華富貴留給子孫後代,而做一介總兵則不能實現這樣的理想,除非是稱王稱帝。
為了實現稱王的理想,毛文龍幾乎把皮島駐軍變成了毛傢俬軍,軍中擔任要職的,大多是他的子侄或義子。通過這一手段,毛文龍無死角地控制了皮島駐軍。稱王是需要錢的,於是他虛報兵額二十萬,其實連五萬人都沒有,其他十幾萬人的軍餉,大多數落入私囊。他還在沒得到朝廷授權的情況下,利用皮島地處海上要衝的優越地理位置,擅作主張的向來往商船徵税,有不從者則動用武力予以威脅。
毛文龍
毛文龍人在關外,他的惡名卻很早就傳到了內地,連京城的兵部都知道有個毛總兵驕橫不法。於是兵部就派遣了兩個正直的主事一級的官員,親自趕赴皮島調查情況。毛文龍也知道自己不乾淨,知道調查自己的官員來了,先拿錢去送,人家油鹽不進,後來又派士兵拿着刀槍"保護",其實就是在威脅調查的官員了。
讓毛文龍沒有料到,這兩個官員比較正直,簡直就是大明官場的清流。他們在毛文龍的地盤上沒有絲毫的畏懼,而是做了一番認真細緻的調查。回到京城後,他們立即給兵部寫材料,實事求是地把調查結果報告了上去。在二位官員的調查材料中,客觀地指出,毛文龍在皮島確實牽制了金國力量,可謂是"鎮壓有功",但是也確實存在大量冒領糧餉的嫌疑。
他們走訪調查發現,毛文龍在皮島的總兵力充其量就三萬兵力,卻年年對朝廷説謊,説自己招兵買馬了20多萬兵馬。朝廷在內地年年天災無力賑濟的情況下,還要省吃儉用每年撥給其大量的錢糧,但是絕大多數都進入了毛文龍一人的私囊。據不完全統計,光是吃空額一項,毛文龍就搞了至少六千萬兩白銀。
這這還不夠滿足他的胃口,毛文龍還動不動的就去搶劫朝鮮的商船,還調動軍隊威脅朝鮮的國王。這就已經影響大明的外交關係了。他這每年依靠搶劫來的錢款,就有好幾百萬兩。
如果這些罪證落實,對於毛文龍來説,絕對都是死罪。隨隨便便拿出一樁,都夠他喝一壺。尤其是崇禎帝登基之後,毛文龍預感危險越來越近了。原來,毛文龍派駐在京城的密探向他彙報,説新皇帝剛剛登基,就下令節源開流,這必然會在全國大查賬目。到時候自己吃不了兜着走。一起坐以待斃,不如冒險大幹一票,説不定還能有個更好的前程。於是,毛文龍動起了歪心思,他把眼光落到了敵人那裏,決定與金國合作。
崇禎帝
他的這番歪腦筋,被袁崇煥知曉。袁崇煥對毛文龍的不法情況瞭如指掌,他在還沒有正式接觸毛文龍之前,就已經定下了應對之策。在京城期間,錢龍錫和袁崇煥聊關外形勢,問及如何處理和毛文龍的關係,袁崇煥脱口而出:可用則用之,不可用則殺之。這説明袁崇煥的內心早就有了殺毛文龍的心思。正是後來袁崇煥當機立斷,先斬後奏,才保住了皮島,否則毛文龍一旦裂土稱王,皮島將不再是大明的領土。
當然,袁崇煥殺毛文龍,在法理上屬於職務越權和侵犯皇權,因為他雖然有“尚方寶劍”,但只能殺四品及以下的官員。只不過當時袁崇煥和崇禎帝的關係屬於蜜月期,所以朝廷沒有追究,但袁督師終究要為擅殺毛文龍付出代價。這就是後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