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健全教師激勵機制 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評價傾向

中新網1月10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日前,教育部印發《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南》,《評價指南》在教師發展方面提出,健全教師激勵機制,樹立正確激勵導向,突出全面育人和教育教學實績,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評價傾向,充分激發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創造性。

《評價指南》指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加強教師思想政治工作,關心教師思想狀況,強化人文關懷,幫助解決教師思想問題與實際困難,促進教師身心健康。按照“四有”好老師標準,健全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積極選樹先進典型,加強師德教育;嚴格落實《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嚴肅查處師德失範行為,建立通報警示教育制度。

《評價指南》要求,重視教師專業成長。實施教師專業發展規劃,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注重骨幹教師和青年教師培養;健全校本教研製度,充分發揮教研組、備課組、年級組的作用,開展經常性教研活動;支持教師參加專業培訓、凝練教學經驗、創建優質課程。教師達到專業標準要求,具備較強的育德、課堂教學、作業與考試命題設計、實驗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導等能力,以及必備的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校長樹立科學教育質量觀念,堅持正確辦學理念,注重不斷提高學校管理能力與教育教學領導力。注重提高教師學生髮展指導、走班教學管理、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能力;重視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班主任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此外,健全教師激勵機制。樹立正確激勵導向,突出全面育人和教育教學實績,克服唯分數、唯升學的評價傾向,充分激發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創造性。完善校內教師激勵體系,把認真履行教育教學職責作為評價教師的基本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注重精神榮譽激勵、專業發展激勵、崗位晉升激勵、績效工資激勵、關心愛護激勵。完善校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堅持績效工資分配向班主任、教學一線和教育教學效果突出的教師傾斜,將教師參與考試命題工作納入績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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