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買平板電腦就進不了“智慧班”,教育豈是生意?

  購買平板電腦就能進“智慧班”,否則只能進普通班。最近,雲南省一中學“依據電腦分班”的做法引發社會關注。據中國政府網消息,普洱市張先生反映,思茅區第四中學以是否購買平板電腦劃分智慧班和傳統班,智慧班的學生需要花5800元購買平板電腦。經核查,反映情況屬實。普洱市有關部門已責令該校立即停止違規收費行為,取消智慧班與普通班分班,督促該校向719名學生退還了全部違規收費244.46萬元,並將平板電腦、配套設備及教學資源收回供統一教學使用。

不買平板電腦就進不了“智慧班”,教育豈是生意?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根據核查,從2020年秋季學期開始,該校就以平板電腦為標準,將新入學的七年級學生分為智慧班和普通班。可以説,這無疑是自學生步入中學開始,就以因“財”施教的方式,將生源進行不合理地分流。對身處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來説,如此功利的分班方式既不符合科學規律,也違背了教育公平的基本原則。

  在這種標準下,學生和家長大多處於“被自願”的境地:由於擔心兩種班級會在教學資源、師資力量上有所差異,很多家長為了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都會被迫選擇購買平板電腦,讓孩子進入所謂的“智慧班”。這不僅給諸多家庭造成了不必要的經濟負擔,也形成了一種“有毒”的心理暗示,彷彿不買平板電腦就會在教育水平上“落後於人”。

  5800元的價格,對普通家庭來説,不是個小數目。學校有沒有想過,這樣做將給多少家長和學生帶來困擾和負擔?又會給那些被迫進入普通班的學生造成多大的心理落差?對那些無力或不願支付這一額外費用的家庭來説,如此製造虛假優越感的方式,顯然很不合理。

  學生不是用來收割的韭菜,學校也不是用來牟利的“大賣場”。事實上,即便是商業行為,消費者也有自主選擇權。具體到平板電腦的選購上,是否該由學校統一出資購置、5800元的價格是否虛高、供應商有沒有經過公平招投標競爭等問題,就值得被追問。學校不顧學生意見,缺乏令人信服的決策過程,霸道地將分班與購買平板電腦相捆綁的做法,已然屬於違規收費的範疇。

不買平板電腦就進不了“智慧班”,教育豈是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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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教育亂收費、變相收費等問題,國家有關部門早已三令五申,禁止違規收費行為。教育部等五部門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就明確規定:“不得強制或者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指定的教輔軟件或資料”。然而,依舊有一些學校我行我素,用五花八門的套路裹挾學生和家長。此前,單是推廣平板電腦教學違規收費亂象,就曾在安徽五河縣育英中學、山東鄒平縣黃山中學、河北保定市第七中學等多校上演。此外,強制學生辦理電子學生證、收取家長觀看監控費等,也成為一些學校的“生財之道”。説到底,這都是把教育當成了生意,把學生看成了“待薅的羊毛”。

  對此,一方面要加大追責和處理力度,因為與動輒幾十萬、上百萬的 “收益”相比,如果發現類似亂象後只是輕輕放過,便很難剋制學校的亂收費衝動。拿此次“依據平板電腦分班”事件來説,退還違規收費只是第一步。相關決策是如何通過審批的?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現象?為何從2020年開始推行的奇葩要求,可以一路暢通無阻地施行至今?只有對這些問題進行嚴肅追查,讓違法違規者受到應有懲處,才能形成足夠的震懾力,避免類似亂象重現。

  除了事後追責,從程序和制度層面對教育亂收費進行預防和反思,也十分必要。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能 “想收費就收費”,任何超出正常收費範疇的要求,都應經過嚴格的決策和審批流程,受到必要的權力監督。試圖通過巧立名目違規收費的做法,絕不該被容忍,在程序上也不該“一路暢行”。

  教育現代化絕不只是多用些電子產品,多開些線上課程,更是對以人為本、教育公平等理念的堅守和落實。“依據平板電腦分班”的奇葩標準,雖然表面有着“教育現代化”的觀念包裹,實則是無視教育公平、與人本主義背道而馳的落後做法。這種花式亂收費的行為,不該再重演了。

  撰文/任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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