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中小學校將迎來“全面放權”
教學評價、人事分配、經費使用學校説了算
我國中小學校將迎來“全面放權”
光明日報記者 姚曉丹
中小學校壓力大、負擔重似乎是常態。
學生考試分數不好、中高考升學率下降,最先影響的,就是學校或相關教師的評價。其他諸如教師升遷、經費使用、績效工資等等自主權不夠,日常活動煩瑣繁重等,一項一項,把中小學校壓得“喘不過氣”。
24日,教育部召開發佈會,通報教育部、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編辦等八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激發中小學校辦學活力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針對中小學校長期以來反映的負擔重、辦學活力不足等問題逐條解決,給中小學校“鬆綁減壓”。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表示,“《意見》重點提出了四項重大舉措:保障學校辦學自主權、增強學校辦學內生動力、提升辦學支撐保障能力、健全辦學管理機制。”
“含金量最高的是教學、人事、經費放權學校”
“激發辦學活力”是長期以來中小學校呼籲的問題。談到《意見》出台的原因,呂玉剛説:“基礎教育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已基本建立。當前,我國基礎教育基本解決了‘有學上’的問題,正在向‘上好學’邁進。”去年國務院召開的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提出,我國基礎教育已進入全面提高質量的新階段。辦學活力不足是制約質量提升的關鍵因素,亟待創新體制機制,進一步釋放與增強每一所學校的辦學活力。
政策出台前,教育部曾面向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進行了書面調研,深入東中西部10個省份開展實地調研,廣泛聽取各地中小學校長、教師、有關專家和市(縣)教育部門的意見。呂玉剛表示,基層反映最突出的,就是“教育教學、人事分配、經費使用、條件保障等”幾個方面的問題。
政策可以對症下藥,權力可以缺哪裏就補哪裏,但是,會不會陷入“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惡性循環?呂玉剛認為,《意見》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堅持簡政放權,有效避免了這一點。“努力做到該放的放到位、該管的管得住。”呂玉剛説。
“《意見》中提到三個權要放:教育教學的自主權、擴大學校的人事工作自主權,還有經費使用自主權,應該説這三個權是學校最為關心的。目前提出這個政策舉措,含金量也是比較高的,做到應放盡放。”呂玉剛告訴記者。
學校千差萬別,管理水平不一,校長能力也有強有弱,所以在這次放權當中,《意見》特別提出了要精準、定向賦權,“特別是對一些帶有改革性、探索性的,優先放給那些辦學水平比較高、學校自我約束能力比較強、校長的專業精神也比較高的這樣一些學校,讓他們先去探索,鼓勵他們大膽去闖、去試,去積累經驗,等形成了好的一套做法之後,我們再進一步把它提升到更高層面上、更大範圍中。放這個權,這叫精準、定向賦權。”
對於中小學校來説,以後地方政府要“管”哪些方面?《意見》指出,“管宏觀”。注重打破部門壁壘、做到應放盡放,又注重規範學校辦學行為,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精簡活動 給學校“卸下重擔”
教學、人事、經費上的放權,無疑給中小學校全面“卸下重擔”。在卸擔子的過程中,《意見》通過幾項舉措一一給予化解。
第一項舉措,就是保障學校辦學自主權。這是此前被提出的“管得過多”的地方。“首先是保障教育教學自主權。這主要涉及兩個層面:在學校層面,提出鼓勵支持學校辦出特色、辦出水平,強化學校課程實施主體地位。在教師層面,充分發揮教師在課堂教學改革中的主體作用,鼓勵教師大膽創新,改進教育教學方法。”呂玉剛説。
同時,提出要大力精簡、嚴格規範各類進校園活動,有效排除對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干擾。
其次是擴大人事工作自主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副司長俞偉躍談到“應放盡放”。他解釋道:“比如擴大副校長聘任的參與權和選擇權,提出鼓勵地方積極探索由學校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長;擴大中層管理人員聘任自主權,提出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學校自主設置內設機構,自主擇優選聘中層管理人員;擴大教師招聘的參與權,充分尊重和發揮學校在教師公開招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由學校提出招聘需求和崗位條件,並全程參與面試、考察和擬聘人員確定;擴大職稱評聘自主權,中初級職稱和崗位由具備條件的學校依據標準自主評聘,高級職稱和崗位按照管理權限由學校推薦或聘用”。
堅決避免“唯升學”“唯分數”的傾向
在發佈會上,談到落實《意見》精神,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局長劉強坦言:“從實踐當中來看,最難的是評價體系,對學校、對校長、對地方政府履職的一個科學評價體系問題。”
《意見》強調,各地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和科學的教育質量觀,不得以中高考成績或升學率片面評價學校、校長和教師,堅決避免“唯升學”“唯分數”的傾向。
對於這個難點如何化解,呂玉剛表示,“首先是強化評價導向作用。提出建立健全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學校辦學質量評價體系,強化過程性和發展性評價,更加註重評價學校提高辦學質量的實際成效,並作為對學校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對校長教師實施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據。”
呂玉剛説,要建立起校內激勵,從五個方面入手化解“唯分數論”。“一是注重精神榮譽激勵,積極開展優秀教師、教學能手、師德標兵和優秀教學團隊等評選活動;二是強化專業發展激勵,鼓勵和保障教師參加培訓、教研等學術研究活動,促進教師專業成長;三是完善崗位晉升激勵,切實落實教師崗位職責,把師德表現和教育教學實績作為崗位晉升的重要依據;四是健全績效工資激勵,完善學校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向教育教學實績突出的一線教師和班主任傾斜;五是突出關心愛護激勵,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關懷,增強教師職業榮譽感和幸福感。”
不唯分數唯什麼?呂玉剛表示,目前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包括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以及學前教育(幼兒園)的辦學質量評價標準——《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內容包括對縣域教育質量的評價、對學校教學質量的評價、學生學業發展質量的評價三個層面。“希望這個文件早日公佈。”呂玉剛最後説。
《光明日報》( 2020年09月25日 08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