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稱理科狀元曾在此參加培訓?這類教育培訓廣告涉嫌違法了

宣稱理科狀元曾在此參加培訓?這類教育培訓廣告涉嫌違法了

封面新聞記者 吳冰清

雖説“用數據説話”,但如果數據用錯了地方,也是違法的。

日前,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就查處了一起案例:位於成都蒲江的一家培訓學校在其廣告上標註“蒲江縣理科、文科高考第一名均長期在新理念參加假期培訓”等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的相關規定。

在近段時間成都開展的校外教育培訓市場行為規範專項整治行動中,執法人員注意到錦官城文化藝術培訓學校有限公司教育培訓展架廣告中存在的問題。

在在“用數據説話 用成績證明”的展架中,標註有2016級、2017級、2018級參加過錦官城假期培訓的蒲江中學學生數據分析,對就讀超級實驗班(培優班)、文理實驗班、平行班(重點班)、年級前100名的百分比或人數等信息進行了展示。

同時,該公司還在廣告中標註“蒲江縣理科、文科高考第一名均長期在新理念參加假期培訓”、“理科前100名有85人在新理念接受過假期培訓,文科前100名有80人在新理念接受過假期輔導”、“在2019年高考中,包括全縣理科狀元王XX在內的同學在初中畢業以後,就在錦官城培訓學校參加假期培訓”、“2019在高考中,在我們機構參加過假期培訓的學生中,高考超過600分的達100人以上”等內容。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廣告處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培訓學校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的規定。

7月28日,記者從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目前,該培訓學校所在轄區的成都市蒲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止發佈違法廣告,並處罰款1萬元。

6月以來,市場監管部門就在成都全市範圍內開展了校外教育培訓市場行為規範專項整治行動,“我們將持續嚴厲查處成都市教育培訓機構、網絡培訓機構的虛假宣傳、違法廣告、價格欺詐、不公平格式條款等違法行為,切實回應社會關切,維護良好的校外教育培訓市場秩序。”該負責人説。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歡迎向我們報料,一經採納有費用酬謝。報料微信關注:ihxdsb,報料QQ:3386405712】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873 字。

轉載請註明: 宣稱理科狀元曾在此參加培訓?這類教育培訓廣告涉嫌違法了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