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賢臣和佞臣
西漢時期,“史聖”司馬遷用畢生心血編撰一部《史記》,在《史記》中,司馬遷特地寫了一篇《循吏列傳》,所謂“循吏”,用今天的話就是忠臣、賢臣。如春秋時期的著名大臣孫叔敖就位列《循吏列傳》第一位。
此後,不管是《漢書》還是《後漢書》,基本上都沿用了司馬遷的思路,特寫一篇《循吏傳》,以表彰那些對時代有特殊貢獻的賢臣。事物都有兩面性,有“賢臣”,就應該有“奸臣”,宋朝時期,歐陽修主持編纂《新唐書》,特地寫了一篇《佞臣傳》,把那些對時代造成巨大傷害的奸佞之臣列入此傳。這是正史上第一次出現《佞臣傳》,很不巧的是,唐朝宰相許敬宗位列第一位,因此,許敬宗被人認為“中國正史上第一奸臣”。
二、正史第一奸臣的經歷
為什麼許敬宗會是“第一奸臣”呢,其實,歐陽修是按照出場時間來寫的,許敬宗出生於隋朝末年,在唐朝初年就有出場紀錄,因此被列為第一位。
許敬宗的父親是隋朝時期的禮部侍郎,隋朝末年,其父被殺,許敬宗投奔瓦崗軍,因為不被李密重用,許敬宗又轉投唐朝。在虎牢關之戰中,許敬宗多次向秦王李世民獻計,李世民悉數採納,在平定王世充之後,許敬宗逐漸得到李世民的重用。
許敬宗學識淵博,一直擔任國史的編修工作。貞觀四年,許敬宗在長孫皇后的葬禮上偷笑,被御史舉報,李世民一怒之下將他貶為洪州司馬。直到七年之後,許敬宗才被調回京城,擔任太子右庶子,輔佐太子李治。李世民親征高句麗的時候,許敬宗輔佐太子李治處理國事,待到李世民駕崩,唐高宗提拔許敬宗為禮部尚書。
在很長一段時間,許敬宗都只是朝堂上的一個小角色,和長孫無忌等人相比,許敬宗有些微不足道。但是,到了永徽五年,許敬宗憑藉自己敏鋭的政治嗅覺,徹底翻身。
唐高宗永徽五年,“廢王立武”事件爆發,唐高宗打算廢掉結髮妻子王皇后,另立武昭儀(武則天)為皇后。這個決定引起軒然大波,一時間,長孫無忌、褚遂良、于志寧等朝廷重臣紛紛反對,褚遂良甚至在朝堂上和唐高宗公然爭吵,最後差點一頭撞死在玉階之上,唐高宗倍感壓力。
大家反對的理由有兩點:
第一,王皇后出身於太原王氏,名門貴女,並無大錯。而且李世民晚年對這個兒媳非常滿意。若唐高宗執意廢王皇后,就意味着他在質疑父親的眼光。
第二,武則天本是先帝(李世民)的嬪妃,後來輾轉被唐高宗從感業寺接回皇宮。若唐高宗立武則天為皇后,無法堵住悠悠之口。
正在唐高宗和大臣們爭吵不休時,許敬宗公然站出來説了一句話,他説:
“田舍翁多收十斛麥,尚欲易婦;況天子欲立後,何豫諸人事而妄生異議乎!”
意思是説:農民多收了十斛麥子,覺得自己富有了,就想換掉自己的妻子,這種事情很正常,因為這是農民自己的事情。同理,天子若想更換皇后,其他人也無權干涉。
這句話深入唐高宗之心,唐高宗後來果斷廢掉王皇后,貶責褚遂良、長孫無忌等人。而許敬宗,從此官運亨通,連升數級,最後被任命為中書令(即宰相)。直到許敬宗81歲去世時,唐高宗還親自為他舉哀,並讓他陪葬唐太宗昭陵。
然而,問題來了,給許敬宗的諡號出了問題。
三、蓋棺定論,他就是奸臣!
公元672年,德高望重的許敬宗去世了,享年81歲,唐高宗對許敬宗的喪儀非常重視,多次過問。按照慣例,朝廷要給高級別官員定一個諡號。唐高宗把這個任務交給了太常博士、才高八斗的袁思古,袁思古思考了半天,最後給出了一個字:謬。
何為“謬”?即“荒唐”的意思。這個諡號一出,許敬宗的家人立即 炸了鍋,他們萬萬沒想到,許敬宗為朝廷操勞一輩子,臨終得了一個惡諡,許敬宗的孫子徐彥伯立即到太常寺找袁思古理論,袁思古雖然是老學究做派,但不迂腐,他解釋説:
“敬宗位以才升,歷居清級,然棄長子於荒徼,嫁少女於夷落。聞《詩》學《禮》,事絕於趨庭……按諡法‘名與實爽曰謬’。”
意思是:許敬宗才學、為官都是一流的,然而,他有三宗罪:
第一,不念父子之情,將長子流放到蠻荒之地;
第二,貪圖錢財,將女兒嫁給蠻夷;
第三,生活奢靡無度,妻妾無數。
這樣的做派,難道不應該諡個“謬”字嗎?
雙方僵持不下,最後,另一位太常博士王福疇也支持袁思古的説法。户部尚書戴至德也表示力挺,戴至德説:西晉時期,何曾擔任司空多年,論忠孝,何曾都是翹楚。然而,他生活奢靡,最終諡號“謬”字,許敬宗的忠孝程度和何曾沒法比,但奢靡卻比何曾有過之而不及。何曾都得到“謬”字,難道許敬宗得不得?
戴至德這句話,將徐彥伯説得啞口無言。
於是,最終蓋棺定論,唐朝宰相許敬宗的諡號就是“謬”字。不過,唐高宗李治發了慈悲心腸,覺得讓諡號為“謬”的人陪葬太宗昭陵不合適,在最後時刻,給許敬宗改諡號為“恭”,意思是“既過能改”。
但即使如此,許敬宗的惡諡還是被大家記住,他“奸臣”的名聲,也“流芳百世”了。
四、翻案,其實他是冤枉的!
其實,當時的人們之所以認為許敬宗配得上“謬”字,其實還是因為上述袁思古總結的三宗罪。下面我們來分析這三宗罪是否都是“罪大惡極”。
首先,先説他流放兒子的事情。
《舊唐書》雲:
其長子昂頗有才藻,歷位太子舍人。母裴氏早卒。裴侍婢有姿色,敬宗嬖之,以為繼室,假姓虞氏。昂素與通,烝之不絕,敬宗怒黜虞氏,加昂以不孝,奏請流於嶺外。
意思是説,許敬宗的長子名叫許昂,此人頗有才學。許敬宗的妻子裴氏去世,許敬宗將一位漂亮的婢女裴氏扶正,作為繼室。在古代,將婢女做妻子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於是,許敬宗對外謊稱他的繼室妻子姓虞,乃良家出身。不料,因為裴氏太漂亮,許昂也愛慕不已,時間一長,許昂竟然和自己的繼母裴氏私通。許敬宗知道後,不僅休了裴氏,還奏請唐高宗,請求將兒子流放到嶺外。
從這件事來看,許敬宗並沒有錯處。所謂“不念父子之情”,完全是因為兒子許昂做下了天理難容之事,因此才被父親流放。因此,這一條,許敬宗是冤枉的。
其次,再説許敬宗貪圖錢財,將女兒嫁給蠻夷的事情。
《舊唐書》雲:
敬宗嫁女與蠻酋馮盎之子,多納金寶。
許敬宗有個女兒嫁給了南蠻領袖馮盎(下圖)的兒子,而且,許敬宗收了鉅額的聘禮。
這件事有兩個爭議之處:(一)古人不輕易將女兒嫁給蠻人,(二)作為朝廷大員,即使嫁女兒,也不應該收鉅額聘禮。
但是,用今天的眼光來看,這其實不是什麼大問題。馮盎是隋末唐初著名的英雄人物,他的祖母是赫赫有名的冼夫人。馮盎長年幫唐朝治理廣州等地,算得上是一方封疆大吏。許敬宗將女兒嫁給馮盎,也算門當户對。古人婚嫁講究“六禮”,男方為了表示誠意,多給聘禮也是常有的。不能因為許敬宗是宰相,就拿“多收聘禮”來質疑他。
因此,從這一條來説,許敬宗也沒有什麼過錯。
最後,説一下第三條,説許敬宗生活奢靡。
《新唐書》雲:
“敬宗營第華僭,至造連樓,使諸妓走馬其上,縱酒奏樂自娛。”
意思是説,許敬宗蓋豪華的樓宇,整日和女子在裏面飲樂。
這是生活作風問題,但在當時並不違法。歷史上,很多名人都有過類似的問題,例如蕭何、郭子儀等人都稱妻妾成羣,整日飲樂,但他們卻沒有因此而得了一個“謬”字。
因此,僅憑這三點“罪證”,就把許敬宗列為“正史第一奸臣”,許敬宗其實是很冤枉的。
五、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除了上述“三宗罪”外,許敬宗還有一個“罪證”,《舊唐書》雲:
及敬宗掌知國史,竟以已所愛憎曲事竄改,論者非之。
意思是説,許敬宗主持編修國史的時候,以自己的愛憎來篡改歷史。例如,唐初大臣封德彝曾是許敬宗的仇人,許敬宗在國史上説封德彝“罪大惡極”。唐高宗曾多次賞賜長孫無忌,而許敬宗卻把這些賞賜故意加到別人身上。
其實,這是一個不言自明的問題。編撰國史,是一個時代的敏感任務。而具體的政治傾向必須和當時的統治者保持高度一致,並不能因某一個人的愛憎而左右。許敬宗貶低封德彝,那是因為在玄武門之變前,李淵曾想封李世民為太子,被封德彝勸阻了。因此,李世民登基後,封德彝必沒有好果子吃。而許敬宗貶低封德彝,是有“上層意思”的。
長孫無忌本是太宗、高宗兩朝忠臣,但在“廢王立武”事件之後,長孫無忌失寵,許敬宗將長孫無忌所獲的諸多賞賜寫到別人身上,也是有上層授意的。要知道,國史的編撰者眾多,要經過層層審核,豈能由一個人隨便寫?
其實,許敬宗之所以被寫入《佞臣傳》,並不是因為他的“三宗罪”,也不是因為他篡改國史,而是因為他支持武則天。
歐陽修、宋祈等宋朝文人編纂《新唐書》的時候,以唐朝為正統,而武則天所建立的“武周”是不合法的,而許敬宗在“廢王立武”事件中起了關鍵作用,幫武則天坐上皇后寶座。此後,許敬宗成為“武黨”的一員,幫武則天謀劃了許多大事。既然武則天是篡逆,那許敬宗則是最大的幫兇。這才是許敬宗被列為“奸臣”的真正原因。
但是,許敬宗當初支持武則天當皇后,其實只是一種政治投機行為,他藉機討好唐高宗,從而官運亨通。至於武則天稱帝,那是許敬宗去世多年後的事情了。也就是説,許敬宗是支持武則天當皇后,但他並不知道多年後武則天會竊取唐朝。因此,説許敬宗支持武則天篡位,太過牽強。
許敬宗,唐朝一代宰相,當了幾百年的奸臣,其實他想説:我是冤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