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5日電 據中國駐東帝汶大使館網站消息,2020年12月30日,東帝汶總統盧奧洛宣佈第九次延長國家緊急狀態,自2021年1月3日零時至2月1日23點59分。同日,部長理事會討論通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措施法令。主要內容如下:
一、關於跨境人員流動
(一)所有入境、離境人員均須接受東衞生檢疫管理。入境人員、有新冠肺炎症狀者及新冠肺炎病例接觸者,須隔離至少14天,並接受新冠病毒檢測。
(二)實施緊急狀態下,禁止傳統、習慣性的邊境穿越行為,或進入相關管制市場。
(三)外國人陸地邊境入境需提前獲得批准。內政部長可以下令關閉陸地口岸,或縮減服務時間。
(四) 建議在東人員儘可能減少國外旅行。
二、關於經濟社會活動和公共服務
(一)無須接受強制隔離、非職業活動者,或免於去工作場所者,建議呆在家裏。
(二)無須接受強制隔離者,路上行走須獨自一人,佩戴口罩、與其他人相隔至少一米,避免扎堆。
(三)公共場所需佩戴口罩,進入商業或服務場所須提前洗手,並保持至少一米的社交距離。
(四)禁止10人以上的聚集活動,包括會議、遊行及任何社會、文化、體育活動。
(五)禁止10人以上的宗教或祭拜活動。舉辦葬禮須做好防護措施,在場不能同時超過10人。
(六)公共交通允許運行,但須每日提前消毒。司乘人員和乘客須佩戴能夠遮住口鼻的口罩。乘客必須避免任何形式的身體接觸,座位儘可能相互隔遠些。從公共交通上落時,須保持至少一米的距離。
(七)市場及商業、工業、手工業或服務機構允許營業開放。進入這些設施的人,須提前佩戴口罩、洗手,與他人保持至少一米的距離。市場和機構負責人須提供遵守上述規則的必要條件,須拒絕違規者入內。上述規矩也適用於公共服務機構。
(八)街販之間及同顧客之間保持至少一米的距離,須一直佩戴能夠遮住口鼻的口罩,保持手部衞生。
(九)教學活動暫不禁止,但不包括娛樂或紀念性質活動。
(十)國家緊急狀態期間,證件、授權書和行政文件如到期將繼續有效。
(十一)禁止人員通過海上、陸地來往歐庫西特區和東其他地區,直至1月18日23點59分,但貨運除外。
(十二)自2021年1月4日起,取消升旗儀式及所有公共機構聖誕慶祝活動。
三、安全機構須讓所有人瞭解並遵守政府法令。安全機構一旦確定違反法令的人員,可向檢察官辦公室報告。根據刑法,違法者可能觸及犯罪。
中國駐東帝汶使館特別提醒中國公民密切關注東國家緊急狀態措施,認真遵照執行,配合東政府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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