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温州樂清一所職業學校被指在校內向學生推銷手機。據瞭解,這款手機本身不要錢,但有固定的月租費,家長或學生需一次性交夠約1500元。此事引發關注後,學校方面表示,本意是為控制學生在校內使用手機的頻率。
27日晚,樂清市教育局發佈通報,決定給予該校校長倪某某免職處理,並通報全市教育系統,手機全部收回並全額返還話費。學校約束學生使用手機的邊界在哪裏?
學校被指禁帶手機卻賣手機給學生
校長:這款手機能過濾不良信息
一段流傳於網絡的視頻顯示,學校內有工作人員在銷售手機,家長和學生正排隊購買。
來源:漩渦視頻
一位學生家長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學校事先沒有通知購買手機的事情。當有家長詢問可否不購買此款手機時,校方稱該款手機可以控制使用時間,還能屏蔽遊戲與不良信息。手機1413元,電話卡100元,共1513元。
據瞭解,涉事學校為樂清市雁蕩山旅遊學校。公開信息顯示,這是一所以培養旅遊服務與管理人才的市屬公辦中等職業學校。
事件引發關注後,該校校長對媒體表示,“1500多元是三年月租費,手機本身不要錢。”他解釋道,“教育部規定原則上不得個人帶手機進學校。這款手機市場價1500多元,學生自己存入1400多元,然後足月扣話費、月租費。不是買,這個錢還是你自己的。”
校長提到的“教育部規定”指如圖所示《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於今年2月由教育部辦公廳印發,來源:教育部官網
樂清市雁蕩山旅遊學校方面還表示,此前工作人員把學生手機集中並統一管理,由於沒有足夠的人力每天收集和按時返還,所以想到引入這種專門定製的、具有“小綠傘”功能的手機,可以過濾遊戲與不良信息,同時能控制學生的使用時長,晚上九點至第二天早上七點,手機是打不開的。
當地教育局通報:校長被免職
手機全部收回並全額返還話費
不過,未徵得家長及學生的同意協商一個共同認可的方案,就將運營商引入學校售賣手機,顯然有失穩妥。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表示,“不同家庭的經濟條件不一樣,學生的選擇意向也不一樣。即便手機的功能有可控制性,也不能作為學校賣手機的理由。另外,學校統一要求學生必須用這種手機,顯然超越了學校工作的範圍。”
27日晚間,樂清市教育局發佈通報,“雁蕩山旅遊學校擅自允許某通訊公司營銷人員進入校園,預存話費送帶有屏蔽遊戲和不良信息功能的手機給學生。決定給予該校校長倪某某免職處理,並通報全市教育系統,手機全部收回並全額返還話費。”
來源:“樂清教育發佈”微信公眾號
儲朝暉也提出,在引導方面,社會可以考慮更多、更靈活的方法。“學校能做的是豐富學生的生活,開展更多樣的活動,沒有必要限制學生用哪一個特定型號的手機。”
來源:中國之聲微信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