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是學校教育的補充,是培養學生興趣特長、拓展綜合素質、滿足學習需求的選擇。但一些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會出現停業關門等情況,導致眾多消費者遭受鉅額損失。針對此問題,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發出關於謹慎選擇職業類教育培訓機構的消費警示。
查看培訓機構是否已經取得人力社保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
對於培訓機構營銷人員就職業資格考試的通過、取得職業資格後的薪酬待遇提升等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不聽不信。
簽訂培訓合同時,務必仔細核對合同中關於退費的相關條款是否與培訓機構營銷人員承諾的一致,對於不一致且對方拒絕修改的,建議謹慎選擇。
當然,一個規範的教育培訓市場,還需要培訓機構本身誠信守法經營,主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那麼,教育培訓機構應該怎樣做呢?下面,隨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生活頻道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誠信守法經營,主動承擔法定義務
教育培訓機構應誠信守法經營,主動承擔並落實法定義務和責任,在教師招聘、課程設計、授課質量、售後服務等方面,對自身嚴格要求,自覺杜絕虛假宣傳、虛假承諾等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為。
規範合理收費,確保預收資金安全
教育培訓機構應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及標準,主動接受監督,不得收取在公示以外的其他費用。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培訓對象沒有完成的課程,應嚴格按照雙方合同約定以及相關法律規定辦理。通過建立銀行專用賬户、擔保或保險機制等方式,確保消費者預付費用安全。
暢通維權渠道,及時化解消費糾紛
教育培訓機構要以讓消費者滿意為目標,不斷完善教育培訓產品和服務,不斷提高服務人員的責任心。建立並暢通消費者溝通投訴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饋機制,及時化解消費糾紛,自覺接受消費者監督並及時改正,主動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王璐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