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教師職稱,褒貶不一,更多的是老師們的抱怨認為職稱太不公平,設置太多條件跟門檻,埋頭教學的老師平時沒有積累職稱所必須的條件,往往與職稱擦肩而過,一門心思評職稱不注重教學質量的老師卻評上,想想都覺得很傷心。甚至有的老師終於集齊這些條件,卻還是卡在職稱名額限制上,其中的辛酸跟憤慨可想而知,因此很多老師認為就應該取消職稱。
多年來,每次調薪都以職稱高低來決定漲幅大小,職稱越高漲得越高,無形中又拉大老師之間因職稱不同造成的差距,這些雖都是事實但在筆者看來如此以偏概全也顯然不應當,職稱之所以能存在這麼多年,存在即合理,短期內職稱評審制度也斷然不會消失。那麼在現有條件下,怎麼讓職場評審制度改革的不公平,筆者認為這應當才是當下值得深思的,網上有兩種方式備受好評,跟着筆者來看看。
其一、按照教齡自然晉升。這種評審方式受到很多老師們的點贊跟認可,比如教齡20年的可以晉升一級職稱,教齡30年的則晉升高級職稱,有能力的可以提前晉升。應該和公務員職級晉升一樣,有能力肯努力的教師可通過竟聘提前進入高一級職稱,鼓勵教師積極向上。
其二、通過考試來晉升,眾所周知啊,考試選拔人才是最公平公正的方式,目前高考、公務員、事業單位、教師、國企等等都是通過考試來選拔的,避免其中不公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