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近日,教育部印發《大中小學國家安全教育指導綱要》,明確了國家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包括政治、國土、軍事、經濟、文化等12個領域,以及太空、深海、極地、生物4個不斷拓展的新型領域安全。
拓展4個新型領域安全教育
記者梳理發現,此次發佈的《綱要》特別明確了國家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包括政治、國土、軍事、經濟、文化、社會、科技、網絡、生態、資源、核、海外利益等12個領域安全,以及太空、深海、極地、生物等4個不斷拓展的新型領域安全,圍繞各領域安全的重要性、基本內涵、面臨的威脅與挑戰、維護的途徑與方法等方面提出學習要求。
提出起點學段和學科覆蓋建議
同時,綱要的附錄為國家安全教育知識要點,在正文基礎上,又拓展出一級二級知識點,提出起點學段和學科覆蓋建議,對主要學習內容進行具體化細化,幫助各學段各學科準確把握、系統融入。
高校需開設國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礎課
《綱要》還指出,高等學校要依託校內相關教學科研機構,開設國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礎課。鼓勵支持地方和中小學(含中職)挖掘和利用校內外國家安全教育資源,開設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充分利用學校各類社團、報刊媒體、廣播站、宣傳欄等平台,實現國家安全知識傳播常態化。
細化各學段考試評價標準
除此之外,在考試評價上,《綱要》強調發展性、過程性和多元性,避免單一考查知識概念。小學階段側重考查參與相關活動情況;中學階段相關學科要把國家安全教育有關內容納入考核評價範圍,兼顧活動參與情況的考查;大學階段採用多種方式進行課程考試,兼顧過程性考核,並納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等,確保國家安全教育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