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巴黎聖母院燒了沒所謂的人,跟當年燒了圓明園的人是同一羣人
小編在評論區等着各位小主的回覆哦
無所畏懼,所以無憂無慮。一個人過得好不好,歸根到底跟金錢年齡他人無關,年輕時為夢想奮鬥過為愛情付出過為生活努力過,無愧於心便歲月無憂!
1
巴黎聖母院失火了,
塔尖在大火中坍塌,
玫瑰花窗也被燒燬,
隔着屏幕都覺得心痛。
但一部分中國人看到這條新聞後,
竟然很是幸災樂禍:
“巴黎聖母院起火了,
但我很難同情法國人,
因為這件事情讓我聯想到被英法聯軍焚燬的圓明園,
它可比巴黎聖母院珍貴多了。”
“圓明園在大火中消失快160年了,
巴黎聖母院跟它相比就是個廁所,
有什麼不能消失的。”
“巴黎聖母院許多古董被毀確實惋惜,
但內心深處確實有種天道好輪迴,平衡了的快意。”
在網上看到很多類似的評論後,
我心裏有種説不出的滋味。
2
因為法國人曾經燒過圓明園,
我們就覺得巴黎聖母院活該被燒的話,
不知道很多國家怎麼看待成吉思汗?
成吉思汗建立蒙古汗國後,
便開始四處討伐、東征西戰,
最遠打到了歐洲多瑙河。
蒙古大軍攻城有個規矩:
如果這座城沒有抵抗就投降的話,
破城後超過車輪高的男子就殺之,
婦女兒童工匠統統留做奴隸。
如果這個城市敢抵抗,
破城之後,雞犬不留,
燒殺搶掠,夷為平地。
…………
所以蒙古大軍征服過的地方,
很多文明都遭受了滅頂之災。
如果按照某些國人的理論,
那麼這些國家的人,
看到後來的中國圓明園被燒燬,
是不是也應該説一句:“活該。”
如果繼續這樣算賬的話,
世界每一種文明的毀滅也都是活該。
3
我想説什麼呢?
我想説很多中國人缺乏就事論事的能力。
很多中國人,也包括我自己,
最喜歡乾的一件事就是——用人之短護己之短。
什麼叫用人之短護己之短?
我舉幾個例子吧:
張三過馬路闖紅燈,
交警攔下他要處罰,
張三指着另外一個遠去的人説:
“他也闖了紅燈,你為什麼不罰他?”
李四上班遲到被抓,
領導要扣罰他的錢,
李四萬分不服氣:
“上週他們也遲到了,為什麼沒被罰?”
夫妻間吵架也是,
基本不會就事論事,
就是一個勁地翻爛賬:
“你上個月還這樣對我呢?”
“你去年不也是這樣對我嗎?”
結果一吵起來就沒完沒了。
所謂用人之短護己之短,
就是自己本來犯了錯,
卻從別人身上找原因,
以此來掩蓋或推脱自己的過錯。
很多事情為什麼難以解決?
就是我們不會就事論事,
而太善於用人之短護己之短。
4
前Google總工程師的吳軍,
發現過一個很有趣的問題:
“跟美國人打交道多了,
我發現他們的邏輯跟我們不一樣。
他們喜歡就事論事,
而不喜歡用人之短護己之短。”
吳軍老師舉了一個例子:
有一次,我在Google路過一個辦公區,
聽到總監戴維在批評員工強納森。
起因是這樣的:
強納森的辦公桌是一個開放區域,
他平時説話嗓門很大,
對周圍同事形成了干擾,
於是同事把這事反映給了戴維。
戴維説:“你以後説話輕一點,不要影響別人。”
強納森説:“我那天聽你講話調門也很高。”
強納森這是在強詞奪理。
但如果戴維講:“我的調門哪兒高了,不信你問問其他人。”
那這個談話就進行不下去了。
但戴維沒有這樣,而是説:
“你提醒得很好,
如果下次你發現我講話調門高了,
請給我指出,我一定注意,
但是今天你的調門確實高了,
這件事和別人無關,請你注意。”
強納森無話可説,
就這樣接受了批評,改了錯誤。
所以,對於大多數事情來説,
就事論事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
“別人做得不好,不應成為我們往壞了做的理由。”
巴黎聖母院始建於1163年,
圓明園毀於1860年,
燒圓明園的人不是建巴黎聖母院的人,
他們之間整整隔了700年,
憑什麼要讓巴黎聖母院承擔火燒圓明園的責任?
5
1860年,圓明園被燒後,
法國文學家雨果,
寫信給一個叫巴特勒的上尉。
在信中,雨果怒斥英法聯軍:
“有一天,兩個強盜走進圓明園,
一個搶劫,一個放火,
可以説勝利是偷盜者的勝利,
兩個勝利者一起徹底毀滅了圓明園。”
人類文明的損失,無分國內外。
人們對美的欣賞,也不分國籍。
雨果先生曾為圓明園的燒燬而悲鳴,
為什麼我們現在就不能為巴黎聖母院的燒燬而惋惜?
歷史不會被遺忘,
但很多時候,
一些東西應該超越仇恨和國籍。
武漢大學教授周玄毅有句話説得好:
“當時覺得圓明園燒了也沒所謂的人,
跟現在那些覺得既然圓明園燒了,
所以巴黎聖母院燒了也沒所謂的人,
其實是同一羣人。
正如當時譴責燒圓明園的那個雨果,
也正是熱愛着巴黎聖母院的那個雨果。 ”
我們的愛國理念不應該這麼狹窄無知,
如果你對全人類的文化瑰寶沒有一點惋惜之情,
那你又有什麼資格去提圓明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