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好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關於“完成職業技能提升和高職擴招三年行動目標”的要求,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等六部門關於做好2021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通知》等具體要求,2021年本市將組織開展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對象
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含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等),且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相關規定,具體範圍按照市教育考試院印發的《上海市2021年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執行。
《通知》規定的不可參加本市高考報名者、本年度從各類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職高專院校)退學者,以及今年已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本次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
(二)報名時間和安排
報名時間為2021年9月5日(星期日)至9月7日(星期二),具體報名安排根據《實施辦法》執行。
二、招生院校
參加2021年本市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的院校包括上海城建職業學院、上海工藝美術職業學院、上海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上海旅遊高等專科學校、上海交通職業技術學院、上海農林職業技術學院、上海行健職業學院、上海科學技術職業學院、上海中僑職業技術大學、上海濟光職業技術學院、上海東海職業技術學院、上海震旦職業學院、上海工商外國語職業學院、上海工商職業技術學院、上海思博職業技術學院、上海邦德職業技術學院等17所。
各招生院校應妥善安排本市經濟建設急需、社會民生領域緊缺和就業率高的專業開展擴招工作,並根據教育部及本市相關規定製定招生章程,報市教委審核備案後向社會發布。各校招生計劃由市教委統籌下達。
三、考試方式
本次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採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方式。
對於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等,可免予文化素質考試。其餘考生的文化素質考試按照《實施辦法》執行。
職業技能測試安排在2021年10月10日,由各招生院校聯合自主命題、自主考試。具體考試方式由各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規定並向社會公佈。取得相關職業技能證書的考生,可向招生院校申請免試。
對於符合保送條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經市教委核實,招生院校公示,並在教育部陽光平台公示無異議後,由相關招生院校予以保送錄取。
四、工作要求
各區教育局要指導各區招生辦完善考生數據庫,積極構建信息平台,配合公安、退役軍人事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農村等部門做好信息核查工作,確保信息準確和安全。要進一步完善考試招生報名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做好考生信息確認工作。涉及資格審查的相關材料要留存備查。市教委將聯合有關部門對高職擴招報名信息予以抽查。凡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申請材料的,將按有關規定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各招生院校要繼續強化疫情防控措施,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人員排查、考試場所安排、衞生消毒等工作,確保相關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安全,並制定考試期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做好應對準備,及時有效防範疫情傳播。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考試招生監督管理,嚴肅考試招生工作紀律,嚴格執行考試招生政策規定,嚴格多樣化人才選拔標準,不因擴招工作而降低規範管理要求。
各區教育局、各招生院校和市教育考試院要加大高職擴招相關政策的宣傳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釋疑惑、凝聚共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認真制定宣傳工作方案,運用多種方式切實做好志願填報、信息發佈等工作。
編輯:張鵬
責任編輯:樊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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