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嚴禁接直接測查幼兒能力

  中新網2月15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近日印發《幼兒園保育教育質量評估指南》(以下簡稱《評估指南》)。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就《幼兒園保育教育質量評估指南》答記者問時表示,在實施中應充分尊重學前教育規律和特殊性,嚴禁用直接測查幼兒能力和發展水平的方式評估幼兒園保教質量,以免引發強化訓練的非科學做法,加劇家長和社會焦慮。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和《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的精神,深化幼兒園教育改革,推動各地健全科學的幼兒園保育教育質量評估體系,教育部近日印發《幼兒園保育教育質量評估指南》。

  《評估指南》聚焦幼兒園保育教育過程及影響保育教育質量的關鍵要素,圍繞辦園方向、保育與安全、教育過程、環境創設、教師隊伍五個方面提出了15項關鍵指標和48個考查要點,旨在引導幼兒園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尊重幼兒年齡特點和發展規律,堅持保育教育結合,以遊戲為基本活動,不斷提高幼兒園辦園水平和保教質量。

  《評估指南》強調要樹立科學的評價導向,改進評估方式,突出過程評估,強化自我評估,聚焦班級觀察,重點關注幼兒園提升保教水平的努力程度和改進過程,切實扭轉“重結果輕過程、重硬件輕內涵、重他評輕自評”等非科學傾向,推動以評促建,引導辦好每一所幼兒園。嚴禁用直接測查幼兒能力和發展水平的方式評估幼兒園保教質量。

  《評估指南》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工作,將其作為促進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重要舉措,納入本地深化教育評價改革的重要內容。各地要加強經費、人員等方面的保障,完善評估標準,支持開展評估研究,確保評估有效實施。要將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與其它相關評估統籌實施,避免重複評估,切實減輕基層和幼兒園迎檢負擔。

  此外,在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就《幼兒園保育教育質量評估指南》答記者問中,有記者提問,請問實施《評估指南》應注意哪些問題?

  負責人表示,幼兒園保育教育與義務教育學校和高中的系統學業學習有本質上的不同,實施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應注意把握好兩點:一是尊重學前教育規律和特殊性。學齡前兒童的學習以直接經驗為主,主要是在日常生活和遊戲中學習。因此,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強調尊重幼兒的學習特點和成長規律,珍視幼兒生活和遊戲的獨特價值,有針對性地創設環境和條件,支持和引導每個幼兒從原有水平向更高水平發展,不做專門的幼兒發展結果評估,在實施中應充分尊重學前教育規律和特殊性,嚴禁用直接測查幼兒能力和發展水平的方式評估幼兒園保教質量,以免引發強化訓練的非科學做法,加劇家長和社會焦慮。

  二是處理好與辦園行為督導評估的關係。目前各地普遍開展了辦園行為督導評估和保教質量評估,應注意做好區分定位。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作為單純的外部評估,主要是針對薄弱幼兒園,解決規範問題,側重於基本辦園條件和辦園行為。

  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強化自我評估,聚焦保育教育過程及影響質量的關鍵要素,主要解決質量提升問題。在實施中應注意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係,既要有效促進幼兒園保教質量提升,又要注重統籌實施,避免重複評估,切實減輕基層和幼兒園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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