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發佈通知
公佈2021年中小學寒假時間
並對校園安全、疫情防控等
作出安排部署
關於十堰市2021年
中小學放寒假的通知
根據省教育廳相關要求,結合《十堰市中小學2020-2021學年度校歷》安排,我市小學、初中定於2021年2月1日(臘月二十)放寒假,高中定於2021年2月3日(臘月二十二)放寒假。中職學校放假時間由各校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報教育主管部門(職成教科)備案後執行。2021年2月28日(正月十七)全市中小學開學上課。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各地各校要認真總結本學期工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好下學期工作計劃,確保新學期工作順利開展。市直各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於2021年1月22日前將書面總結(含電子稿)分別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職成教科和辦公室。
具體參照市教育局《關於做好寒假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十教函[2021]2號)執行。各地各校在寒假期間,嚴禁組織師生開展集體活動;返校前,要逐一掌握師生健康狀況和活動軌跡,堅決杜絕師生員工帶病返校。
(1) 各地各校要加強寒假前後安全教育管理,通過教職工大會、學生安全主題班會等形式,宣講安全知識,防止火災、溺水、交通事故、煤氣中毒等意外傷害事件的發生;要召開家長會、下發《致家長一封信》,簽訂相應版本的寒假《安全責任告知》《安全温馨提示》(省教育廳官網下載),強化家長作為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的責任意識,落實好假期對子女的教育和監管。
(2)各地各校要對校園校舍、各類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檢修,消除安全隱患,防止意外事故發生;放假期間,安排專人定期開展校園、校舍及教學、生活設施設備的巡查、檢查。
(3)各地各校要加強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教育,假期保持與家長(監護人)的有效溝通,瞭解學生的健康狀況和學習生活情況,指導家長用正確的方式方法與孩子溝通,幫助解決孩子成長 中面臨的學習、交友、心理等方面的問題。
(4) 各地各校要對寒假期間的安全保衞工作做出具體安排,完善相關應急預案;要認真落實值班值守要求,嚴格落實信息報送制度,有事報情況、無事報平安。市直各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將假期教職工值班表、值班電話於2021年1月22日前報市教育局辦公室和學校安全管理科。
各地各校要合理佈置學生寒假作業,嚴格控制中小學學生假期作業總量,同時讓學生適當參與家務勞動,過一個充實、快樂、安全的假期。
加強對特殊羣體學生(進城務工隨遷子女、留守兒童、貧困生、學困生、少數民族學生、單親家庭學生、行為偏差生等)的關愛,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各地各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和銜接,要與有關方面一起落實救助措施,防止下學期學生輟學流失。
如果出現疫情突發現象,市教育局將根據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調整放寒假和春季開學時間。如果出現暴雪、極度低温、重度霧霾等極端惡劣天氣,各地各校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作息時間或作出停課決定,保障師生安全,事後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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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十堰市教育局
編輯/大楊 終審/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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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和
【來源:十堰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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