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陂區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招生工作實施細則發佈
為貫徹執行《義務教育法》,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認真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關於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工作有關規定和《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武漢市黃陂區教育局制定併發布了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具體如下:
一、小學新生入學工作
(一)入學條件
1.年齡條件年滿6週歲,即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2.户籍條件
(1)學生本人具有黃陂區户籍。
(2)學生本人非黃陂區户籍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① 監護人持有黃陂區有效居住證、勞動合同(或經營許可證);
② 落户黃陂區的留漢大學生子女;
③ 駐陂部隊現役軍人子女;
④ “木蘭四才”和招商引資重點項目高管及商户子女。
(二)入學方式
學生入學方式分為就近對口入學和統籌安排入學兩類:
1.户籍在黃陂區,户籍地址和所提交房產資料地址一致的適齡兒童,按照服務範圍對口入學【下款中(1)、(2)、(3)、(4)條所列舉的特殊情形除外】。
2.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適齡兒童統籌安排入學:
(1)具有黃陂區户籍,房產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房產尚未交付使用;
(2)具有黃陂區户籍,房產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房產為祖輩所有且監護人名下在黃陂區另有房產;
(3)具有黃陂區户籍,房產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户主或者監護人不擁有房屋完全產權;
(4)房產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户籍是在規定的入學登記時間之後才遷入黃陂區;
(5)具有黃陂區户籍,但房產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6)監護人或學生本人持有黃陂區有效居住證;
(7)落户黃陂區的留漢大學生子女。
(三)入學登記5月21日前家長攜帶相關證件到户籍或居住證所在街鄉指定地點登記(具體時間和地點由所在街鄉教育總支確定並公佈),確保登記無遺漏。
登記時需要提交的資料有:
1.黃陂區户籍的適齡兒童:
(1)適齡兒童户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2)監護人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3)住房二維碼門牌掃碼結果截圖(無門牌可作説明)。
2.持有黃陂區居住證的隨遷子女:
(1)適齡兒童户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2)監護人或學生本人在黃陂區的居住證(有效期內)、勞動合同(或經營許可證)原件及複印件;
(3)監護人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4)住房二維碼門牌掃碼結果截圖(無門牌可作説明)。
3.落户黃陂區的留漢大學生子女:
(1)適齡兒童户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2)落户黃陂的留漢大學生本人户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3)監護人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4)住房二維碼門牌掃碼結果截圖(無門牌可作説明)。
(四)入學報到7月3日前,各街鄉向符合入學條件的新生髮放由區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的《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以下簡稱《通知書》),確保義務教育政府通知入學率100%。具有黃陂區户籍,户籍地址與房產地址不一致並且跨街鄉者,先在户籍所在街鄉領取對口入學《通知書》,如有需求,再到房產所在街鄉申請統籌入學,申請成功以後在《通知書》上改派。7月5-6日,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送子女或被監護人到《通知書》上指定的學校報到。符合入學條件但未在規定時間按要求進行登記的新生,統一於8月25-31日到各街鄉教育支補辦手續,納入統籌安排入學對象。
二、初中入學招生工作以單校劃片為主要方式,按照相對就近、對口直升的原則,合理有序做好初中入學招生工作。初中新生髮放《通知書》時間為6月11日前,報到時間為7月5-6日。因搬遷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跨區入學的小學畢業生,由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填寫登記表,學校審查同意後,分別到所在區教育局和跨入區教育局辦理跨區入學手續。辦理跨區入學手續時間,全市統一為5月17-21日。
三、相關事項
(一)學校服務範圍和招生計劃新生登記工作結束以後,各街鄉教育總支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佈、學校學位數、交通狀況、社區、村組等因素,按照相對就近入學要求,在保持基本穩定的前提下,為每所學校劃定服務範圍,統計可提供學位數,於 5月 26日以前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區教育局審核通過以後,於5月31日前將各校的服務範圍和招生計劃一併向社會公示。
(二)特殊羣體入學按照《武漢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遷出原地後的義務教育入學,徵收之時可一次性選擇6年內繼續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辦法入學,或者在遷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劃片招生的就近學校入學”的規定,由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相關材料(如拆遷證明、房產證、租房協議等),向所在街鄉教育總支提出申請,由所在街鄉教育總支安排入學。
按照國家“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堅持劃片對口就近入學的基本原則,在第一個孩子非擇校入學的前提下,由家長提出申請,原則上將兩個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學校就讀。符合條件的三類殘疾兒童、少年,根據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的意願,可以在特教學校就讀,也可以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具備接受教育的能力、但不具備校園生活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可採取送教上門的方式入學。對於因身體健康等原因確需緩學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符合義務教育入學優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2020年抗疫一線醫務人員子女等,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擇校生不得享受優質高中到校指標,即不得享受“分配生”資格。擇校生的認定,以《通知書》為準,學生實際就讀學校與《通知書》指定學校不一致的即為擇校生。凡擇校入學的學生,在入學前必須與所擇學校簽訂《擇校入學自願放棄“分配生”資格承諾書》。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按計劃招生。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依據施教範圍內學生人數和學校可提供學位數下達,制定年度招生計劃的原則是既要確保應招盡招又不能產生大班額。因特殊原因造成招生計劃不足的,學校須書面向區教育局申請追加計劃,待批覆後實施,嚴禁無計劃和超計劃招生。
(二)嚴格劃片對口入學。以街鄉為單位劃片對口入學,不得違規跨街鄉招生。同一街鄉內學校必須按照劃定的服務範圍招生。要通過廣泛的宣傳,提高社會認知度,引導家長到對口學校辦理入學。
(三)主動公開招生劃片信息。學校要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入學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招生結果、諮詢方式及要求學生家長提供的證件資料種類,嚴禁暗箱操作。對於有新建學校投入使用以及區域內出現生源變化較大、確需調整原有入學範圍的街鄉,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通過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多方參與、集體決定劃片調整。
(四)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在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工作中,區教育局、街鄉教育總支、學校各負其責,層層簽訂責任狀,嚴禁向施教範圍之外的家長和學生做出任何保證入學等違規承諾,確保規範招生、廉潔招生。區教育局設立投訴舉報電話(85939289),接收問題線索。對於違反招生入學工作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追責問責。
(來源:武漢市黃陂區教育局)
【編輯:舒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