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古人沒什麼娛樂活動嗎人家花樣可不少!古人沒什麼娛樂活動嗎人家花樣可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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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沒有科技,在很多人眼裏,古人的日子是單調而乏味的。尤其是在唐朝時期,還設立了“宵禁”制度,到了時間不回家,輕則罰款,重則是要被關大牢的。
由於這一制度的誕生,古人在“宵禁”之後,也就是晚上7、8點之後,街上除了打更的,就幾乎沒有行人了。
給我們的感覺,就是古代基本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喝點酒,看看歌舞,也就算享受了。那麼古代真的沒什麼娛樂活動嗎?
其實我們都被表面欺騙了,古人雖然沒有現金的科技,但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古人那顆寂寞的心,才促使他們不斷萌生創意,發明了一項又一項的娛樂,甚至現代的很多娛樂,都是從古人的智慧下,逐漸演變而成的,一起來看看古人的智慧吧。
一、蹴鞠
蹴鞠文化,最早可以追溯到5000年前的皇帝時期。相傳,蹴鞠就是皇帝發明的,只是那時“鞠”,只有球的形態,製作卻十分粗糙。蹴鞠又被稱作“蹋鞠”、“蹴球”、“蹴圓”、“築球”、“踢圓”等等。
一般來説,是用皮革裏面加上麩子等物質,將“鞠”的內部撐起來。蹴鞠文化,最早並非是為了娛樂,而是用於大型的捕獵活動,慢慢才被黃帝發現,這種“鞠”可以用來踢着玩。所以,黃帝是第一個發明蹴鞠的人。
在明代的《太平清話》中記載:
“踏鞠始於軒後,軍中練武之劇,以革為元囊,實以毛髮”。
蹴鞠最初,是用來軍隊操練的空閒,用來緩解疲勞的一種遊戲,那時還叫“踏鞠”,而“蹴鞠”之名,第一次出現,是在戰國時期。
《戰國策·齊策》中記載:
“臨淄之中七萬户……甚富而實,其民無不吹竽、鼓瑟、擊築、彈琴、鬥雞、走犬、六博、蹋鞠者。”
《戰國策》曾經描述過臨淄地區的風物人情,裏面就曾提到一項娛樂活動,就是“蹴鞠”,此戰國以後,蹴鞠就成為了一項專門的娛樂活動,並在文化傳承之下,將蹴鞠的玩法和場地,得到了豐富,尤其是在唐朝時期,蹴鞠成為了風靡一時的活動。
關於蹴鞠的玩法,人們發明了用頭、腳、肘、背等等踢球的方式,除了基本的踢球方法,還出現了一套踢球的技巧 。在唐代仲無頗的《氣毬賦》中有記載:
俾騰躍而攸利,在吹噓而取實。盡心規矩,初因方以致圓;假手彌縫,終使滿而不溢。
這段話的大致意思,我們可以理解為,踢球不能憑藉蠻力,要有實有虛,前面有人阻擋的話,除了“用虛招晃人”,必要時候也要騰空帶球。從現代眼光來看,這跟現代的踢球攻略,基本無他。《蹴鞠譜》上也有記載,踢球不拘泥於具體形式,要活學活用。
“腳頭十萬踢,解數百千般”。
蹴鞠分成兩隊,一般是以12人為一隊,穿上顏色鮮明的衣服用來區別。隊長被稱為“球頭”,專門射門的被稱為“正挾”,能防衞、能射門的分別站在兩邊,叫做“左竿網”和“右竿網”,除了這些,還有一些什麼都能做點的,一般用來補位的,叫做“散立”。
關於蹴鞠的場地,也有説法。在《文獻通考·樂考二十》中有記載:
“蹴毬蓋始於唐,植兩修竹,高數丈,絡網於上為門,以度毬。毬工分左右朋,以角勝負。”
在唐朝蹴鞠,又叫做“蹴球”。場地一般和現代差不多,都是對立面各設置一個門,以“絡網”擋球,兩班人馬以球技獲得勝利。宋朝的高俅,就是憑藉蹴鞠技術了得,從一個小吏,最後還位極人臣。
二、鬥雞
鬥雞是一項悠久的娛樂活動,最早可沒有用來發財,而只是用來娛樂。傳説在商周時期,就已經有人掌握了飼養鬥雞的方法。紀渻子曾經為周宣王養過鬥雞,經過了40多天的訓練,一出場,沒有任何雞敢與之一戰。
在《列子·黃帝篇》中記載了這段歷史:
“望之有如木雞,他雞無敢應者。”
鬥雞也曾經是用來攀比的一種方式。《左傳》中記載:
“季(平子)郈(照伯)之雞鬥,季氏介(芥)其雞,郈氏為之金距。”
古人為了贏得勝利,往往會採用特殊的方式,比如季氏和郈氏,二人鬥雞,為了贏得面子,季氏就在他的鬥雞上裝上“金距”,也就是金屬的器具,用來頂撞別的鬥雞,殺傷力很強。
鬥雞一旦開始,除非是一隻雞倒下或者死亡,否則是不會罷休的,人們訓練鬥雞的方式也十分殘忍。通過對強壯的鬥雞近親雜交,由於血緣相近,這些鬥雞剩下的小雞,也通常具有鬥性。
除了這個之外,小雞飼養在9個月之後,就會讓它們互相爭鬥,勝者生存,弱者淘汰,人們只關心鬥雞能給他們帶來的名利,那些弱勢的小雞,就會被遺棄,經過大量訓練,才會誕生幾隻最厲害的鬥雞。
鬥雞這種娛樂活動,雖然起源商周,但是真正流行,卻是在魏晉和唐朝。提起晉朝,總會想到有那麼一小撮志同道合之人,嬉戲山水之中,他們就是竹林七賢。相傳竹林七賢鬱郁不得志,長久在一起抱團解悶,裝作風高雅士,鬥雞這種娛樂,他們也非常喜歡。
《史記》中記載:
盎免病居家……相隨行鬥雞走狗。
唐朝之後,鬥雞行為雖然不雅,但是在大時代的潮流下,也得到了空前的發展,尤其是皇帝也很喜歡鬥雞。
上好之,民風尤甚。諸王、世家、外戚家、貴主家、侯家,傾帑破產,市雞以償其值。
在民間,還流行以此為由頭,來賺取利益。而且當時日本曾經派“遣唐使”來唐朝,學習先進的歷史文化,鬥雞這一娛樂活動,也是從唐朝傳進的日本,至今還有流傳。
三、相撲
相撲這項娛樂活動,近年來漸漸成為了日本最盛行的比賽,那些相撲運動員,甚至因為相撲受歡迎,他們也賺到了大量的金錢。並且在日本,相撲運動員的地位是很高的。
但其實,日本的相撲文化,其實也是從我國古代唐朝時期,通過遣唐使傳到的日本。究其根源,我國才是相撲的真正發源地。
相撲,最早被人們叫做“角抵”或者“角力”,人們通常認為相撲的起源,是因為蚩尤與黃帝的作戰,相撲這種娛樂偶然才發現的。
司馬遷在《史記·黃帝本記》中記載:
蚩尤氏頭有角,與黃帝頭,以角抵人,今冀州為蚩尤戲。
“蚩尤戲”,被人們當做相撲的最早前身,原本只是用來打仗的一種方式,後來才被當做一種娛樂流傳開來。《禮記·月令》中記載:
天子乃命將帥講武習射御、角力。
從商周時期開始,相撲就成為軍營之中,極為有趣的遊戲之一。在軍隊,將士們訓練累了,空閒時間,也會玩一些小遊戲,“角力”就是最能展示將士們本事的最好娛樂。
後來到了唐宋時期,相撲文化已經十分完善,相撲的遊戲規則也十分明確,在宮廷之中,甚至有了專門相撲的人,作為表演給皇室中人觀賞。宋代《夢粱錄》中記載:
宋代宮廷御用之相撲手,乃御前衞隊左右軍士,名為“內等子”。
在宋朝,還有特殊的一羣相撲選手。古代的女子不能輕易拋頭露面,但是在宋朝時期,卻出現了一個轉折,就是出現了女子相撲。
女子相撲,名為娛樂,其實就是給有錢人欣賞的一種表演,這種遊戲往往不雅,但是相撲的女子往往能夠收入不菲。記得《水滸傳》裏的浪子燕青,其實就擅長相撲之術,以技巧四兩撥千斤。
相撲這項娛樂,在唐宋時期最為繁華,甚至在民間也可以看到有專門用來“角力”的藝人,來通過表演謀生。日本的遣唐使,也是從唐朝的中期將這一娛樂活動,帶到了日本。而從唐宋之後,相撲這項娛樂,就漸漸走向了衰敗,明清之後,基本就見不到專門相撲的人,反而是日本,將相撲文化繼承了下去,還成為了“國技”。
其實,古人的生活,遠遠比我們想象的豐富的多。相撲、蹴鞠、鬥雞只是滄海中的一粟,還有打馬吊、鬥蟋蟀、踏青、行酒令等等娛樂活動,每一種都包含了古人的無上智慧,大多都流傳了下來,像蹴鞠等等,也深受現代人的喜愛。所以,古人的娛樂活動也並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