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意見》規定,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
這是對校外學科類培訓機構最嚴的監管。“雙減”是一項系統工程,要做好“雙減”工作,必須形成全社會的合力,包括規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也需要疏堵結合,才能做到標本兼治。
今年全國兩會上,有政協委員建議徹底取締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得到不少網友點贊。取締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聽上去很簡單,實際操作卻很複雜。保守估計,我國校外培訓業的產值達到8000億,如果全面取締,數量龐大的從業人員就業將受到重大影響。此外,還應分析家長對校外教育培訓的實際需求,如果對這部分需求不進行有效疏導,那麼取締合法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後,校外教育培訓會轉到地下,引發更多更復雜的問題。
因此,從嚴監管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治理校外教育培訓亂象,需要全社會創設以下條件:
首先,學校教育和社區要更多履行教育職責。我國給中小學生減負,曾出現“校內減負,校外增負”的問題,這是片面強調校內減負的結果。學生三點半放學後必須離開校園,這不但增加部分不能按時接孩子家長的負擔,還導致校外託管機構火爆。推進課後服務全覆蓋,給放學後的學生提供高質量的課後服務,可引導家長減少對校外教育培訓的需求,也實現給學生、家長減負——學生可在學校內就完成作業,並參加課後興趣活動,拓展自己的興趣。
每年寒暑假,都存在部分雙職工家長因無法照顧孩子而無奈將孩子送去校外培訓機構的現象。如果在寒暑假中,社區、街道能給孩子提供規範、安全的活動去處,那麼家長就沒有了後顧之憂。
其次,家長要轉變家庭教育理念,尊重孩子的成長規律。一些家長缺乏維權意識,盲目輕信機構宣傳,甚至積極配合機構的違規經營。如果家長不提高維權意識,不尊重孩子的成長規律,即便監管部門從嚴監管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校外培訓機構亂象還會繼續存在。畢竟,依靠監管部門的力量,不可能對所有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進行全過程監管。如果單純依靠監管部門,只能進行事後調查追責。
再次,要深入推進教育評價改革,破除唯分數論、唯升學論、唯學歷論。當前,我國社會存在“學歷高消費”現象,不少用人單位招聘用人時,片面強調高學歷,加劇了社會的名校情結。我國實現各級各類教育普及後,全社會應該從重學歷轉向重能力。否則,家長都希望孩子獲得高學歷,必然導致教育嚴重內卷化,也就難以消除教育焦慮。我國存在的校外教育培訓熱,是羣體性教育焦慮的表現,從根本上治理校外教育培訓熱,就要消除家長的教育焦慮。
去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要求從羣眾關切、社會關注的問題入手,破立並舉,推進教育評價關鍵領域改革取得實質性突破。按照《方案》要求,建立多元評價體系,形成崇尚技能、淡化學歷的社會氛圍,對於做好“雙減”工作至關重要。
(作者 熊丙奇,摘自《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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