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時評
□ 李一陵
近日,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門印發《“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就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進行部署,要求對嚴重師德失範行為的幼兒園年檢實行一票否決,對涉事教職工、管理者和舉辦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近年來,隨着學前教育投入大幅增加,“入園難”“入園貴”問題得到一定程度解決,普及普惠目標基本實現。但不容迴避的現實是,學前教育仍然是整個教育體系最薄弱的環節。實現學前教育的高質量發展,仍面臨不小挑戰。因此,行動計劃提出,要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安全是學前教育的底線要求,不管是公辦園還是民辦園,都必須堅守住安全底線。在不斷擴充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解決入園難、入園貴等問題的同時,規範辦園,守護幼童的身心健康,是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的題中之義。
應該看到,在當前學前教育中,體罰以及變相體罰的現象仍時有發生,其中不乏部分幼師專業水平低,法治意識弱、無證上崗,更有幼兒園管理者失於管理、舉辦者過度逐利。以往當出現惡性事件,涉事人員被處罰之後,有的幼兒園依然照辦,甚至有幼兒園接連出現惡性事件,衝擊公眾對辦園安全的信心。
此次行動計劃提出,對於出現嚴重師德失範行為的幼兒園,年檢實行一票否決,不僅要追究涉事教職工的相關責任,而且要追究管理者和舉辦者的法律責任,這在無形中構築起規範辦園的高壓線,有利於將過度逐利、管理失範的幼兒園擠出市場,進一步夯實和強化辦園者、舉辦者規範辦園的行為責任,倒逼幼兒園舉辦者、管理者通過提高教職工門檻、規範保育行為管理來確保幼兒園安全優質,讓家長和全社會安心、放心。
學前教育是整個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幼兒人生教育的開端,關係到幼兒健康成長和終身發展,強化安全規範管理意義重大。在政策層面支持和規範學前教育發展之外,也期待加快推進學前教育立法進程,明確學前教育的性質、地位和保障責任,為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提供堅實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