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忽悠培訓機構 坑了20名學員

由 士振文 發佈於 經典

製圖/張平原

本報訊 (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思法宣)花錢就能獲得高等院校的碩士學位證、錄取博士生,聽上去是不是很吸引人?一男子謊稱花錢即可獲得學歷,利用人們好走捷徑的心理,騙取了20名被害者184800元。昨日,思明法院開庭宣判了這起詐騙案。

胡某是一家培訓機構的負責人,該機構招收的學員主要是一些想讀在職碩士、錄取博士生的人羣。某日,胡某通過QQ認識了楊某,楊某自稱有博士和碩士的招生項目,僅需配合參加學校考試,集中學習和畢業答辯,就可以保證在2017年9月底參與培訓的學員收到自己的碩士畢業證和學位證,博士項目可以保證學員的錄取,且百分之百成功。

就這樣,在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期間,胡某便將培訓機構包括自己在內的19名碩士學員的個人資料陸續發給楊某,並支付給楊某定金87800元;後又轉了97000元,請其幫忙為一名學員獲得某高校審核制博士項目的考試大綱和複試名額。

到了2017年9月底,胡某開始詢問楊某進展情況,楊某遂以學校的問題來敷衍。在胡某的多次催促下,楊某通過網絡委託他人偽造了兩張碩士畢業證和學位證,胡某通過學信網查詢後發現都是假的。

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共計18480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法院一審以被告人楊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5萬元;責令被告人楊某退賠被害人胡某184800元。

【法官提醒】

警惕騙子

冒充“招辦老師”

那些聲稱自己認識或者自己就是某招考辦的老師,只要交錢就可以破格錄取,或者以“不交錢就不錄取”威逼利誘考生的都是詐騙行為。

高校錄取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同時接受考生和社會的監督。大家切勿輕信騙子的謊言,以免損失錢財。

來源:廈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