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設置重點班”關鍵在杜絕“任何名義”
新學期就要開始。教育部30日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秋季學期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情況。會上通報,新學期開學後,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執行均衡編班的法律規定,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置重點班,切實做到均衡配置師資。不出意料,這條新聞當天受到了廣泛關注和討論。
義務教育階段“不得設置重點班”,原本不應成為新聞。因為,這個要求早就寫在我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促進學校均衡發展,縮小學校之間辦學條件的差距,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近年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幾乎在每年秋季學期開學時都要三令五申這個要求。既然如此,“不得設置重點班”為何能成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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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個解釋:在某些地方,這一規定和要求沒有百分之百落實到位。這就造成了一種現象:法律有規定,政府有要求,少數學校為了“出成績”,卻仍在以各種名義分出事實上的重點班與非重點班。對此,部分家長事實上持贊成態度,少數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門也並未較真、出手干預。於是,在“應然” 與“實然”之間,就出現了較大的背離和反差。人們關注這條新聞,也是在關注一個現實難題:“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置重點班”,如何杜絕“任何名義”?
義務教育階段“不得設置重點班”,這個要求在一些地方屢屢被虛化、突破,有的屬於“説一套做一套”,表面上推行的是“平行班”,實際上在教師配備、學生分流上還是做了操作、有所區分的;也有的分班屬於“巧立名目”,打着“實驗班”“培優班”“特色班”等各種名頭設置重點班,以學生入學或摸底測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分班。不管是哪種情況,相關人士和許多家長都心知肚明。在分班這個問題上,家長不可能鐵板一塊,大部分家長是支持均衡教育的。主管部門只要能夠較真對待,其實是能夠發現線索、順藤摸瓜的。
應當看到,義務教育階段不分重點班,背後體現的是均衡教育的原則,彰顯的是教育公平的理念。除了不分重點班和非重點班,國家還規定,義務教育階段不分重點校與非重點校,各學校教育資源、辦學條件要均衡化。近段時間以來,各級教育部門圍繞均衡教育推出了一系列舉措,有的針對學生免測、免考,有的針對教師輪崗、流動,還有的針對其他領域。這些舉措對於保障教育均衡發展、學生健康成長、教師幸福從教,都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辦人民滿意的教育,公平是前提、均衡是基礎、質量是關鍵。在義務教育階段,以各種名義、理由去分重點校、重點班,只能加劇不均衡的教育發展現狀,加劇家長羣體中存在的教育焦慮。就此而言,推進均衡教育、保障教育公平,首先要破除少數人頭腦中的“小算盤”,確保義務教育不被應試教育所綁架、利益分化所扭曲。令雖行而禁不止,傷害的是法律的權威、政府的公信,當然還有教育所涉及的方方面面。
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 左中甫
來源:新華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