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苑丨花鉅款進了名校 四年後到手的畢業證卻是假的
隨着高考成績出爐,填報志願、選擇一所心儀的院校成為廣大考生及家長的頭等大事,往往這時也是高招詐騙案件的高發期。面對紛繁多樣的擇校路徑,有些家長不惜重金為子求學,而一些詐騙分子則藉機散佈一些虛假信息,誤導考生甚至實施詐騙。北京朝陽法院結合經典案例點破高招詐騙套路的同時,提醒考生和家長,高考縱然很重要,但也並非是唯一的出路。面對高考成績,都應當正確面對,保持平常心,結合分數及自身優勢科學合理報考最適合的學校,不能夠有“分不夠、錢來湊”的心態,不給騙子可乘之機。
與名校生一起完成學業 卻拿到假畢業證
一考生高考成績不理想,其家長通過關係聯繫到李某和某知名法律院校教學科研辦秘書王某,二人聲稱可通過插班學習的途徑幫其女兒到知名法律院校上學,畢業時可辦理該校統招本科畢業證。家長隨即答應並支付鉅額錢款。入學後,王某利用職務便利提供了課表、飯卡、住宿等,與統招入學學生無異。然而,四年學業完成後,王某、李某向學生髮放了偽造的畢業證書,以致嚴重影響了該學生後續的畢業、就業等事項。
據統計,王某、李某通過類似手段共實施詐騙8起,犯罪金額約330萬元,後兩人分別因犯詐騙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十年。
朝陽法院亞運村法庭法官助理王巖提示,犯罪分子利用部分家長希望通過找關係能夠進入高校的心理,通過偽造錄取通知書、後續安排學生旁聽學校課程、偽造學生證等方式精心佈下虛假入學的騙局,家長在面臨鉅額財產損失的同時,考生也失去了四年寶貴的求學時光。在此,需要提醒廣大考生及家長,高校的錄取政策以及錄取信息由考生所在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高校招生網上統一向社會發布。高考錄取過程中不存在“內部指標”“特別綠色通道”,考生及家長應對考生的成績有正確的認識,結合考生實際分數及當年的高校招生信息,合理填報志願,同時也要明確不同類型的招生也需要達到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而不能寄希望於“分不夠、錢來湊”的特殊途徑。
花35萬就能進軍校?事沒辦成退款更難
李某自稱其親戚系解放軍總政治部主任,其承諾收取35萬元幫助一成績不佳的考生入讀軍校,該考生家長景某某向李某支付了17.5萬元作為定金,並出具了收條,如未辦成除退還定金外,還要補償5000元。後事情未辦成景某某要求退款,李某以各種理由多次推脱未予退賠,後李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王巖提示,在此類“收錢辦事”的詐騙類案件中,犯罪分子一般都會出具書面收條或承諾,家長多認為出具收條或承諾後即使沒有辦成也可以退款,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家長這一僥倖心理騙取定金,後以手續比較繁瑣、事情正在辦理為由拖延退款,事後又以錢款都已用於打點等藉口拒絕退款。因此,家長應該理智對待考生分數,不輕信“花錢即可入學”、“事不成即可退款”。
高價拿到錄取通知書 入學倆月竟沒學籍
閆某兒子的因未達到理想學校的分數線,後經介紹從劉某處得知可以去北京某大學商學院,六年本碩連讀、統一招生待遇,但需要通過第三方將學費交至該大學,隨後閆某按照劉某的指示支付48.5萬元。不久,劉某聯繫閆某表示孩子上學的事情已經辦好了,並給了一份落款為某大學人力資源管理高級研修班的錄取通知書,劉某解釋這個比商學院要好。閆某再次以現金形式交納5萬多元,但其兒子入讀大概2個月之後,發現學校不是正規大學,管理混亂、沒有學籍,遂報案。後劉某因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
王巖提示,隨着我國高等教育的不斷普及以及辦學多元化的發展趨勢,各種新類型的研修班、成人教育學院等相繼成立。部分犯罪分子打着知名高校的旗號,故意混淆普通高等教育學校與其他高等教育形式,使得考生及家長出現“低分上名校”的錯誤認知,而等到考生入學後,才發現並非是普通高等教育學校,而是沒有正規學籍的研修班、成人自學學校等。
在此,需要提醒廣大考生及家長,無論是在填報志願或補錄時,都應該通過正規渠道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高校招生網上了解學校資質、師資力量、辦學資格等。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