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8日電(記者安娜)交通運輸部水運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彭傳聖8日表示,靠港船舶使用岸電是未來發展方向,港口城市應考慮用更強有力的措施引導船舶使用岸電。
彭傳聖是在當日由自然資源保護協會舉辦的《港口規劃環評中的移動源排放評估國際經驗》報告發佈會上作出上述表述的。
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港口作為連接海洋和陸地的紐帶,對實現海洋環境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然而,在我國許多人口密集的沿海城市,港口和航運排放已成為當地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之一。
根據此次會議發佈的報告,靠港船舶使用岸電就是船舶通用燃油發電的輔機改用岸上供應電力。靠港船舶使用岸電取代燃油發電,可以有效減少排放與燃料消耗相關的空氣污染。
“船舶靠港應該使用岸電,而不是使用燃油發電或者船上帶有的其他燃料。這更有利於減少港口環境污染。”彭傳聖在會上説。
據彭傳聖介紹,我國從2007年開始將使用岸電的國際經驗引入國內,經過多年推廣,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相關工作仍有很大提升空間,重要原因之一是沒有采取強制措施。
“因為對船公司來説,使用什麼樣的能源需要長遠考量。政府若只採用激勵性措施,很難讓船公司作出改造船舶使用岸電的決定。”彭傳聖説。
根據交通運輸部發布的《港口岸電佈局方案》,到2020年底前,在全國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區共佈局493個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能力的專業化泊位,其中沿海366個,內河127個。
此外,報告顯示,深圳等地方政府也為建設和使用岸電供應提供建設補貼和使用激勵。
“未來更多的港口城市若要追求空氣質量的根本改善,還是要更多引導靠港船舶使用岸電,或者用更強有力的措施來要求靠港船舶使用岸電。”彭傳聖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