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差評”涉誹謗狀告研究生一審勝訴的考研機構:好評會有“福利”
高校研究生張銘(化名)在知乎留言區發表了對 “文科考研網”(下稱“文考網”)的評價,他與另一名用户一同被起訴至法院,被判名譽權侵權,並賠償原告數千元經濟損失。
澎湃新聞1月17日報道了上述事件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同日,涉事考研機構文考網一名負責人回應稱,被告張銘在知乎留言區的評論是誹謗,“無中生有,並不是基於消費者的個人體驗。”
該負責人表示,張銘購買文考網的複試課程,如果認為課程質量不好,可以中途告知文考網方面對課程不滿意,協商退款,但被告未反饋過對課程不滿。
對於該機構是否公佈過負面評價文考網的考生微信賬號、聊天記錄等,這名負責人否認,“我們成立十多年,我們沒有網暴任何一個消費者……我們沒有必要去揭客户的隱私。”
“如果你在淘寶店裏給差評,我們沒有辦法剝奪你的權利。”該負責人稱,但文考網的工作人員也會告知消費者,如果他們給好評,會給予一些免費的“福利”,比如免費的資料、服務等。“如果有人在其他地方發表不公平不公正、造謠誹謗、中傷的言論或文章,或者是同行故意抹黑,文考網會用正當途徑來維護合法權益。”
2021年8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的通知”第9條規定,經營者不得采取以下方式,對經營者自身或者其商品的銷售狀況、交易信息、經營數據、用户評價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或者相關公眾,其中包括以返現、紅包、卡券等方式足以誘導用户作出指定評價、點贊、轉發等互動行為。
2021年12月21日,淘寶網也發佈關於《淘寶網評價規範》規則變更公示通知,規定不得以物質或金錢承諾引導買家進行“好評”,包括但不限於:全五星返現、好評返現、好評免單、好評返紅包、好評返優惠券。新規於當年12月28日生效。
澎湃新聞稍早前報道,曾購買過文考網複試課程的張銘在課程結束後,認為課程質量一般,一個多月後,他在知乎“文考網怎麼樣”話題下,匿名評價時稱“……文考虎視眈眈在微信上拉架,誰敢實名誰必定被網暴……”
廣西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張銘上述言論中“虎視眈眈在微信上拉架”“被網暴”用詞系侮辱或誹謗原告,構成名譽權侵權。另一知乎賬户“馬倩”也因評價文考網言論中“爛、白給都不要、噁心等”用詞,構成名譽權侵權。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張銘和“馬倩”在知乎網顯著位置持續登載致歉聲明24小時,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分別向文考網賠償經濟損失2500元;分別賠償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的開支772.5元。
澎湃新聞1月14日從來賓市興賓區人民法院獲悉,目前原告文考網和被告張銘、“馬倩”都提交了上訴狀。法院會將整理好的相關材料郵寄上訴的各方。
文考網上述負責人稱,法院一審判定兩名被告名譽權侵權,但文考網方面認為,在該案上所花費的律師費和差旅費等,也應該由兩名被告承擔,遂提出上訴。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