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施暴者和騷擾者的法律!美國新教育法案被批保護行為不當

保護施暴者和騷擾者的法律!美國新教育法案被批保護行為不當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美國教育部週三發佈了有關學校調查和回應性騷擾和性侵犯指控的最終規定,加強了對被指控行為不端者的保護,同時為投訴者提供了更多的支持。

  新修訂的法案大致上與2018年11月發佈的提案草案一致,但也有一些值得關注的更新。教育部官員表示,這些更新是根據該部門在草案發布後收到的12.4萬多條公眾意見而做出的。

  這項影響廣泛的新法案已經遭到了受害者權益支持者的強烈反對,預計還會引發法律方面的質疑。

  美國國家婦女法律中心總裁兼首席執行官法蒂瑪·戈斯·格雷夫斯警告稱,新法案將《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從保護所有學生的法律變成了保護施暴者和騷擾者的法律”,並表示該組織將訴諸法庭反對這項規定。

  美國公立和贈地大學協會週三也對這項新規定表示了“深切關注”。該組織主席彼得·麥克弗森表示,聯邦政府對校園活動的微觀干預表示遺憾。他擔心新的交叉詢問政策會阻礙受害者的舉報,並將學生行為失當聽證會變成類似於正式的法庭程序。

  他補充説,他對教育部在全球疫情期間發佈這一規定感到失望。

  多年來,性侵一直是美國大學校園裏的一個熱點問題。2011年,奧巴馬政府在一封信中闡明瞭學校應該如何調查此類指控,但各學校對此理解不一。新的修訂內容基於1972年頒佈的美國《教育法修正案》的第九條,該修正案禁止學校性別歧視。

  教育部部長貝齊·德沃斯(Betsy DeVos)在2017年撤銷了奧巴馬時代的指導方針,並在不久後發佈了一些臨時標準,一年後又發佈了新規定的草案。

保護施暴者和騷擾者的法律!美國新教育法案被批保護行為不當
  美國教育部部長貝齊·德沃斯

  德沃斯曾多次將校園性侵案件的判決程序比作“袋鼠法庭”,稱其判案標準武斷,對當事人提供的保護不足。

  最終法案詳細規定了學校必須調查哪些類型的行為,以及學校應如何審查這些指控。與之前的草案不同,最終法案既涵蓋了校園中發生的行為,也包括了其他場所(如學術會議和兄弟會會堂)發生的行為。

  法案允許被投訴人和投訴人都提交證據並參與現場訴訟的交叉詢問,雙方也可以對學校的裁決提出上訴。

  受害者權利支持者表示,交叉詢問的規定可能會使那些對行為不當者提出指控的人受到精神上的創傷,並可能使他們根本不願提出申訴。

  最終法案還規定,學校必須調查約會暴力和跟蹤行為,並清楚列明法外解決方案都有哪些選擇,比如禁止接觸令,調整宿舍或班級等。

  新規定還允許學校在調查中從以下兩種證據標準中選擇其一,前提是他們對所有案件平等適用這兩項標準:“清晰且有説服力的證據”,或者低一級的“大量證據”,後者只要求能證明當事人行為不當的可能性大於50%。

  在奧巴馬執政時期,學校被敦促使用上述兩項標準中較低的標準。

  德沃斯表示,最終法案提供了一個“透明、可靠、對所有學生公平的裁決程序”。

  此前奧巴馬政府頒佈的指導方針曾受到廣泛批評,被認為要麼太寬鬆,要麼太苛刻,完全視投訴人的指控而定,總之太過含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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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被指控者和受害者都指責學校的調查敷衍,或者法庭存在偏見。而學校管理者則對嚴厲的懲罰措施表示擔憂,比如可能啓動更進一步的聯邦調查,或者如果他們存在任何失誤,將會受到被扣發聯邦基金的威脅。

  最終法案適用於全美高等教育機構和K-12學校(從幼兒園到十二年級,即基礎教育)。該法案將於8月1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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