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句古話叫“三歲看大,七歲看老”,説的正是孩子小時候的性格塑造對長大後的影響,七歲能夠看老暫且不論,但三歲之前對孩子性格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凡對育兒知識有所瞭解的家長,都清楚知道孩子兩三歲時正是建立自我意識和世界觀的初始,地基打好了,孩子以後自然養不歪,反之亦然。
對此,著名育兒專家李玫瑾教授也特別強調過三歲前的重要性,尤其在“施恩”和“立威”兩個方面。
李玫瑾教授認為,中國家長養育孩子就是為了晚年有個牽掛,未必是物質上的養老,但精神上的依賴是必不可少的。想要達成這一目的,就必須要注意對孩子的“立威”,只有這樣才能避免養出一個白眼兒狼,而“立威”的前提就是“施恩”,接下來我們細細講解。
“施恩”:3歲之前有恩於子女
要知道,父母對孩子的愛意是天生的,這源於血脈親情的自發性,在懷胎十月後,父母對孩子的愛意延綿不絕,恨不得將所有美好都奉上,這就是羣居性動物的天性,源於對血脈延續的欣喜和期望。可惜的是,孩子對父母的愛意並非天生,也並不是延綿不絕的。
事實上,我身邊有不少小夥伴對父母感情冷淡,這就屬於前期的“施恩”工作沒做好,導致孩子對父母缺乏依戀,也就是所謂的感情紐帶。
李玫瑾教授曾説過,孩子三歲前,父母最好不要假手他人,養在身邊才能促進親子關係,加強兩代人之間的感情,只因為這是孩子自我意識萌發、對世界產生好奇心和探索欲的階段。而在這個階段能給孩子安全感的人,就將成為“雛鳥情節”的受益者。
有了這層施恩後,子女對父母一生都會是感激的,晚年也是如此,只要前期感情地基打得好,將來才能從容面對子女的孝敬和愛意。反之,子女很可能只維持表面的孝順,而真正被當做親人的依舊是三歲前照顧自己的人。
“立威”:3歲之後立威於孩子
當然,如果一味施恩,不考慮立威的話,父母是有極大可能寵壞孩子,只因為施恩過多容易導致得寸進尺,這時候,立威的必要性就來了。
在家庭關係中,父母本身就位於制高點上,而兩歲左右的孩子則處於人生中第一個叛逆期,這時候,父母要做的就是糾正孩子的行為,不要放任自流,以免孩子太過人性,過分自我。這樣父母晚年才會獲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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