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碩士學位!廈大、天大回應來了!

據報道,廈門大學信息學院2018屆軟件工程專業學生林鯉的碩士學位論文《基於J2EE的環保管理系統的設計與實現》與同年天津大學軟件學院軟件工程專業碩士畢業生劉宇宸的碩士學位論文《基於J2EE的環保管理系統的設計與實現》,兩篇文章標題、摘要、關鍵詞、正文結構、內容等雷同或高度相似,多個段落一字不差,論文中的致謝、參考文獻部分也十分相似。

7月10日,天津大學研究生院發佈了《關於撤銷劉宇宸碩士學位的公告》:

關於撤銷劉宇宸碩士學位的公告

劉宇宸,女,2018年6月26日獲得天津大學工程碩士學位,碩士學位論文題目:基於J2EE的環保管理系統的設計與實現,學位證書編號:1005632018110690。

經學校調查認定,劉宇宸的碩士學位論文存在由他人代寫的事實,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0號《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第二十七條第六款規定的學術不端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第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第十八條、《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在學位授予工作中加強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建設的意見》(學位〔2010〕9號)第五條和第六條之規定,經2020年7月10日天津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表決通過後,決定撤銷劉宇宸所獲碩士學位(學位證書編號:1005632018110690),並收回相應學位證書。

天津大學研究生院

2020年7月10日

撤銷碩士學位!廈大、天大回應來了!

↑截圖來自天津大學研究生院官網

7月10日晚,廈門大學研究生院發佈了《關於2014級軟件工程碩士林鯉涉嫌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調查處理結果通報》:

關於2014級軟件工程碩士林鯉涉嫌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調查處理結果通報

2020年07月10日

經廈門大學學風委員會調查核實,認定我校2014級軟件工程領域工程碩士林鯉在其碩士學位論文撰寫中存在買賣論文的學術作假,構成學術不端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教育部《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處理辦法》和《廈門大學博士學位和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有關規定,廈門大學第十屆學位評定委員會2020年7月10日審議表決,決定撤銷林鯉的廈門大學碩士學位,撤回其碩士學位論文,註銷其碩士學位證書(編號1038432018002369)。

廈門大學研究生院

2020年7月10日

撤銷碩士學位!廈大、天大回應來了!

↑截圖來自廈門大學研究生院官網

來源:天津大學研究生院官網、廈門大學研究生院官網、人民網(people_rmw)

編輯:陳志凡

審核:蘭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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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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