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
本人於2019年3月31日與長沙市雨花區温斯頓英語御溪國際校區簽訂入學協議,繳納了14372元學費(總課時144次,已用30次)。因為效果和當初承諾的有出入,加上小孩剛進入小學,我於2019年10月停止上課,停課後,我多次告知老師我們要辦理退款。但至今老師以各種藉口拖延、阻撓不辦理退款。這樣一拖再拖,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利益,懇請黨報輿論監督,督促温斯頓早日退還我們的血汗錢。
一名家長
記者追蹤:
在投訴直通車網絡平台上關於温斯頓英語培訓退費難的投訴並非個案,多名家長留言反映遭遇了同樣的困擾。有一名家長説:我家孩子2018年在温斯頓梅溪湖新天地校區報名參加了培訓,當時一次性交了2年的培訓費。到2019年上半年,該校不到一年的時間更換了4名教師,而且師資越來越差勁。經溝通,於2019年9月28日提交了退費申請,申請退1年的培訓費,但校區領導一直拖延,到2020年5月23日仍然沒有收到退費。
記者在留言區看到温斯頓英語培訓機構的格式回覆:要按照公司的制度來處理退費問題,會盡快聯繫校區老師,處理退費要求。但不少家長都反映沒有實質性進展。
早在2018年8月份,國務院辦公廳就發文:校外培訓機構的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温斯頓英語培訓收費明顯違規,呼籲監管部門能介入處理,維護學生權益。
來源:湖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