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可退費!多地明確了!
今年因為特殊原因
學校開學延遲
但江西多所學校已提前收取學費住宿費
不少人發出靈魂拷問:
可以退一部分嗎?
這不,贛州多地回應了
可以拒絕跨月
或跨學期預交相關費用
如已繳納
可提請退費!
01
關於幼兒園預收學費因疫情未開學
是否退費的問題
章貢區政府辦回覆如下
鑑於此次疫情屬於突發性公共衞生事件,章貢區教育體育局已要求各類幼兒園不提前收取保教費等費用,如果您已經預交相關費用,可向幼兒園提請退費或抵頂後續收費。章貢區教育體育局已將收費文件下發到各幼兒園,幼兒園也將配合退費或抵頂後續收費事項。
02
贛州金字塔學校提前收取學費
章貢區政府辦回覆如下
根據江西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下發的《江西省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以及管理的意見》(贛發改收費字〔2013〕705號)文件要求:幼兒園對入園幼兒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保教費,不得跨學期預收。對於贛州金字塔幼兒園提前收費的行為,章貢區教育體育局已責令其立即整改,您可以拒絕跨月或跨學期預交相關費用費。
對於您已經預交的相關費用,可向幼兒園提請退費或抵頂後續收費,幼兒園也將配合退費或抵頂後續收費事項。
03
章貢區美佛兒心願幼兒園在1月初
預收了2020年上半年全額學費
章貢區政府辦回覆如下
鑑於此次疫情屬於突發性公共衞生事件,章貢區教育體育局已要求各類幼兒園不提前收取保教費等費用,如果您已經預交相關費用,可向幼兒園提請退費或抵頂後續收費。章貢區教育體育局已將收費文件下發到各幼兒園,幼兒園也將配合退費或抵頂後續收費事項。
04
學校收費太高
興國縣政府辦回覆如下
興國縣將軍中學是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的一所民辦重點中學,根據《江西省發展改革委 江西省教育廳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民辦教育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贛發改收費[2015]221號)和贛州市教育局、贛州市發改委《關於規範全市中小學(幼兒園)2020年春季學期收費工作的通知》(贛市教規劃字[2020]3號)精神,民辦學校可以自主確定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和按省規定的項目收取服務性收費及代收費。
在疫情防控期間,將軍中學積極組織學校教師在線上輔導學生、陪同聽課、批改作業,做好線上的教育教學工作。根據教師合同約定,學校足額髮放教師的工資。
經查,將軍中學高二年級2020年春季收費項目包括學費5100元、住宿費580元和代收費525元,共計6205元。學費和住宿費的收費標準已於2019年7月2日向縣物價局、縣教科體局備案。代收費中含有275元資料費,該校往年教輔資料由學生自行購買,資料雜亂。為了更科學、更系統地指導學生複習和教學,該校高二年級組計劃統一複習資料,由班主任根據學生自願原則收取費用。
資料費不屬於規定收費項目,興國縣己責令學校進行整改。現尚未明確本學期的結束時間,也尚未出台因疫情學校減免相關費用的政策文件,待出台減免費用的文件後,興國縣將要求將軍中學嚴格按照文件精神減免相關費用。如果因為疫情原因造成學生家庭特別困難,學校將視情適當減免部分費用。
教育部明確規定
教育部網站4月10日消息,針對近期個別學校和幼兒園在未開學開課情況下預收學費(保教費)、住宿費問題,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領導小組辦公室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學校收費管理工作。
一、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各地應按照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部署開學復課,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
二、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三、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教財司函〔2020〕30號),全面落實好各項學生資助政策,通過減免學費、住宿費,或發放臨時生活補助等方式,加大對患病和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
四、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違規亂收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教育收費管理權限和屬地化管理原則,結合當地實際,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嚴肅查處各種亂收費行為。
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