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投標人;標書;資格審查
某縣人民醫院購置醫療設備項目,採購預算510萬元,該採購人委託採購代理機構組織採購活動。有家供應商派業務員去報名,但是發現報名很艱難。
供應商排隊領號,一家單位報名審核資料大概需要30-40分鐘。一些還會因簽名位置不對、公章蓋的位置不對、公章蓋的不夠清楚、網上查詢不到業績等等各種理由被拒絕報名。該公司業務員從昨天上午10:30分左右到達代理公司報名開始到下午一點半還沒報上名。該供應商排隊的號碼是37號,到目前為止才排到17號,報名時間到今天(星期五)下午5點結束。
供應商説,他們是從浙江嘉興專門過去報名的,按這樣的進度截止時間前肯定也報不上名。最後採購人或代理機構就會以供應商沒有現場報名為由拒絕供應商參與投標。
要求供應商必須報名才能購買招標文件合理嗎?
互聯網 政府採購,讓供應商參與政府採購更加便利,實現線上自行下載標書。雖然現在大部分地區已經實現了供應商自行下載標書,不需要再去現場購買,但是還有一些地方仍然需要供應商遠道奔波去購買標書。政府採購面向的是全國供應商,歡迎供應商積極競爭,因此有的供應商要從外地坐飛機、坐火車來購買。為了就是能參加投標、參與競爭。然而,有一些供應商卻落空,白白跑了一趟。
現在供應商購買標書時有的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授權人身份證、授權人在本公司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和資格要求中的各項證明材料。且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需現場核查原件,收加蓋公章複印件,否則不予受理。
政府採購信息報社創辦社長劉亞利認為,供應商購買招標文件常規的要求就是在招標公告中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免費或支付一定費用直接來獲得招標文件。知情權是供應商的基本權利,供應商願意獲取招標文件,任何人無權干涉或限制。採購人或採購代理機構不應當為供應商獲取招標文件設置門檻條件。
《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以下簡稱“87號令”)第四十四條明確,採購人或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在項目開標結束後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由此可見,審查供應商的資格,是採購人(或代理機構)在開標後進行的。不是在獲取招標文件時由項目經辦人進行。如果要求攜帶資質證書等材料才能購買招標文件,違反了87號令關於資格審查的法定流程。《關於促進政府採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實施後,也明確不得限制供應商參與政府採購活動,妨礙供應商參與政府採購活動。優化營商環境的目的是儘量減輕供應商的負擔和簡化辦事程序。如果為了核實供應商身份,要求供應商提供單位介紹信或者身份證明是可以的。
現在,有的省市實現了採購文件免費獲取,或者是現場售賣和網上售賣。而除了網上自行下載招標文件、現場售賣,有的代理機構可以郵寄,但另加郵寄費,售後不退。代理機構不對郵寄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延誤或丟失負責。異地購買標書者,電匯相應的金額到本公告提供的賬户上,同時將電匯底單複印件及文件購買人的公司名稱、項目編號、聯繫人、聯繫電話、手機、傳真及郵箱地址一併標註後傳真至代理機構。這種方式也是可取的。
第四十四條 公開招標採購項目開標結束後,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應當依法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合格投標人不足3家的,不得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