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是一個以分封制為國家制度的王朝,它是一個由大大小小的諸侯國組成的王朝。因為周王朝是分封制王朝的性質,決定了周王朝勢必是一個貴族社會。所以,在周王室有威嚴的西周和春秋時期,周朝的國家幹部和人才選拔機制是以“世祿世卿制”為基礎,以各種不同方式的“考察制度”為輔助的一種人才選拔流程,簡單的説,就是王爵世襲,由諸侯國將本國的貴族舉薦給周王室,周王室對其進行考察決定是否錄用的制度;戰國時期,因為周王室的威嚴不在,各國都有了一套自行選拔人才的標準,“世祿世卿制”終結。
世祿世卿制
周王朝代替商王朝建立的時候,根據親屬關係和功勞大小,分封了很多的諸侯(公、侯、伯、子、男);諸侯的下面,也分封了諸多的貴族(卿、大夫、士),他們世襲罔替,不能隨意任免。在這樣的貴族統治的基礎上,就誕生了“世祿世卿制”的幹部選拔制度。
“世祿世卿制”的幹部選拔首先有一點就已經確認了,就是你的“級別”在當上國家幹部之前,就已經確定了。你是貴族,繼承了家裏的爵位,你才有資格參與國家幹部的選拔。等到諸侯需要用人的時候,他會在貴族裏面進行考察選拔,選出優秀的人才,給予“實職”,如果沒被選上也不要緊,你反正是貴族,世襲的,有足夠的待遇來生活;如果你足夠優秀,你還會被諸侯推薦給周王,周王會對你進行考察,如果考察合格,你就從“地方幹部”變成了“國家幹部”,如果你在“國家幹部”的位置上幹得好,很有可能會晉升爵位了。
當然,除了“爵位”世襲之外,有些官位甚至都是“世襲”的,比如太史一職,《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記載:“大史書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這類官位一般出現在具有一定技術性的地方,比如前面所説的太史就是其中之一,另外像負責農業的、負責製造的一些官職,也都是家族世襲的。
圍繞“世祿世卿制”的考察方式
當你被舉薦給“周王”的時候,“周王”就會採取一定的方式對你進行考察,來看你是否符合當“國家幹部”的條件,這些考察方法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有着不同的方法:
戰國時期的多種選拔制度
到了戰國時期,周王室的威嚴不在,各國都根據自己的情況,制定了自己的一套選拔制度,這個時候,“世祿世卿制”基本已經不負存在了。
在此之後,中國的人才選拔先後經歷了“察舉徵辟制”、“九品中正制”,隋唐時期出現“科舉制”。“科舉制”出現之後,成為了我國古代主要的人才選拔方式,它一直實行了幾千年,直到清朝末年才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