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末堆訊 6月10日,教育部發布《關於規範我高等學校接受國際學生有關工作的通知》,對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國國籍的學生以國際學生身份進入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除符合學校的其他報名資格外,申請者還須滿足最近4年內有在外國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負責人表示,該條款對移民並獲得外國國籍的申請者同樣適用。
近幾年,國內出現了部分學生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國國籍,在中國境內接受基礎教育,卻以國際學生身份申請進入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情況,引起社會輿論關於教育公平方面的討論。
上述通知對高等學校接受國際學生申請進入本專科階段學習作出補充規定: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
自2021年起,其申請作為國際學生進入中國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除符合學校的其他報名資格外,還應持有有效的外國護照或國籍證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學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內有在外國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一年中實際在外國居住滿9個月可按一年計算,以入境和出境簽章為準)。
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負責人表示,對移民並獲得外國國籍後申請作為國際學生進入中國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除符合學校的其他報名資格外,仍須持有有效的外國護照或國籍證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之內有在外國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
祖國大陸(內地)、香港、澳門和台灣居民在移民並獲得外國國籍後申請作為國際學生進入中國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也應滿足上述要求。
上述通知提及,對國籍不明晰的學生,高校或學生本人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進行判斷或向當地設區市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核查確認國籍身份情況。高等學校可在本通知的基礎上,制定本校的規定,對國際學生申請入學的身份資格作出進一步要求。
對於目前在國內高中就讀的部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的外國籍學生,如不符合《通知》規定的在外國實際居住時間限制,如何才能進入中國高等學校學習?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負責人回覆稱,根據我部現行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對於在中國定居並持有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國僑民,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可在有關省份申請參加高考。
該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1月16日發佈的《教育部關於規範我高等學校接受外國留學生有關工作的通知》(教外來〔2009〕83號)同時廢止。
不過,在俞敏洪看來,上述政策對防範國際“高考移民”效力有限,為不法分子帶來可趁之機。其曾在今年的兩會期間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有一些留學生屬於高考移民,即一些有條件的家庭因為孩子在國內考名牌大學有很大難度,就在一定時間內選擇購買外國國籍或選擇定居國外獲得國籍。
“現在買一張別的國家護照其實一點都不難,買完以後這個學生只要在國外待兩年,意味着他在高一出去,再到高三回來考中國的留學生考試就可以了,到那個時候他們考試水平當然相當高了,因為等於他們實際上在中國完成了高中教育”,他認為,與中國的考生相比,這些人佔據太多優勢,形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需要通過調整國家政策來解決。
政策原文:關於規範我高等學校接受國際學生有關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