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對於網友提議的“將蘭州財經大學改名為西北財經大學”一事,甘肅省教育廳答覆稱,這不符合國家和教育部政策要求。
9月初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寫道,“蘭州財經大學作為西北第一的財經大學,擁有多個碩博點,財經學科實力強,在西北地區財經實力雄厚。將蘭州財經大學改名為西北財經大學,可以有效提高甘肅地區高等教育的知名度,振興甘肅的高等教育。”
甘肅省教育廳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制定了《高等學校名稱暫行辦法》(教發廳﹝2020﹞6號),對高等學校規範命名提出了明確要求。高等學校名稱中使用地域字段,應遵循以下規範:原則上不得冠以“中華”“中國”“國家”“國際”等代表中國及世界的慣用字樣,也不得冠以“華北”“華東”“東北”“西南”等大區及大區變體字樣。網友所提出將“蘭州財經大學”更名為“西北財經大學”不符合國家和教育部政策要求。
甘肅省教育廳還提到,蘭州財經大學是國家佈局在西部地區重要的商科院校,是黃河流域上游唯一一所具有本、碩、博人才培養能力的財經類高校。自1981年定名為蘭州商學院以來,40多年來,培養了大量財經類人才。蘭州商學院在全國範圍內具有較高知名度,在社會上有很好的聲譽。2015年,經教育部同意,正式更名為蘭州財經大學。“蘭州”二字已成為學校最亮的標識,更有利於提高甘肅高等教育的知名度,為振興甘肅高等教育做出更大貢獻。
蘭州財經大學
公開資料顯示,蘭州財經大學肇始於1952年成立的甘肅省人民政府行政幹部學校;1958年,升格為甘肅財經學院,隸屬甘肅省人民政府領導,實施本科教育;1981年,成立蘭州商學院,先後隸屬原國家商業部、國內貿易部領導;1998年,實行中央與地方共建、以甘肅為主的管理體制;2001年,甘肅職工財經學院併入蘭州商學院;2002年,甘肅冶金工業學校併入蘭州商學院;2004年,甘肅省計劃學校併入蘭州商學院;2003年,增列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開展碩士研究生招生培養工作;2015年,更名為蘭州財經大學;2018年,增列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2019年,正式開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培養工作。
來源|人民網領導留言板、蘭州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