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不得組織節假日補課

本報訊 鄭周贇、信息日報/信息日報客户端記者左陽天報道:為規範全省普通高中教學管理,近日,江西省教育廳印發《江西省普通高中學校教學管理基本要求(試行)》的通知,制訂江西省普通高中學校教學管理基本要求。

《通知》要求,除高三年級的學生,可在確保安全和堅持自願的原則下,在寒暑假期間適當安排教學外,所有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在其他情況下一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雙休日及寒暑假組織學生違規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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