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師考核,確實不宜“唯數量論”,而應迴歸學術教育本位。
《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指導意見》截圖。圖/中國政府網截圖
文|熊丙奇
1月27日,《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指導意見》對外公佈。意見強調,在高校內部收入分配上,不將論文數、專利數、項目數、課題經費等科研量化指標與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獎勵直接掛鈎。
“教師績效工資不跟論文數量掛鈎”,消息甫一爆出,就在高校教師羣體中引發廣泛關注。
畢竟,將論文數、專利數等直接跟績效工資掛鈎,根據論文發表的期刊檔次直接進行獎勵,是不少高校的做法。
該做法一度被認為是鼓勵教師積極開展學術研究,出高水平論文的“管理辦法”。但也應看到,這直接導致當前高校“唯論文”、“唯專利”、“唯項目”的問題頻出,也把高校教師的精力導向發表論文、申請專利、申請課題搞經費,不少教授由此成為“工分教授”、“論文教授”、“經費教授”。
《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指導意見》截圖。圖/中國政府網截圖
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見的出台,顯然抓住了要害。不再“唯數量論”後,很多高校教師也就不用鉚着勁“刷”論文數了。
接下來,很多人尤其是高校教師關心的問題是:不跟論文數量等掛鈎後,該怎麼評價教師。
應該明晰的是,唯數量論的考核機制實質上也是一種形式主義的表現。而直接按論文、經費、項目等評價教師績效進行獎勵,也會催生急功近利等問題。但如果離開這些考評指標,很多教師擔心,以前的數量評價會變為關係評價——評價會更看人脈關係。
但要解決這問題,不是要回到“唯科研量化指標是論”的老路上,而是要進一步改革當前高校的評價機制。
以論文數、專利數等考評教師,根源在於行政主導的評價機制。在這一機制之下,行政部門會把學校重視的辦學指標分到教師考評中。
近年來,一些高校都把教師發表論文數、申請專利、項目數作為重要的辦學成就,在層層傳導下,這些指標最終也會被分解給教師。所以,就有了對教師考核着重看論文發佈數量的情況。
資料圖。圖/IC PHOTO
再者,由於考核部門對具體學科、專業並不瞭解,實行數量評價,簡單看教師的論文數、專利數,似乎既方便操作,又公平可見。
既然高校教師績效考核指標要調整,那這些自然也要因“勢”而變。
比如,對論文的評價,要從看重“量”迴歸看重“質”。
在以往,教師評價體系中,論文這塊主要看數量,看論文發表在什麼期刊上,並不會關注論文本身的創新價值,這導致學術研究重量不重質,還滋生了論文代寫、論文買賣等亂象。
在不按數量評價後,就要看論文本身的創新價值。怎麼看?還得讓專業同行對論文本身進行評價。
進一步言之,要推進教育、學術的管理與評價改革,把行政主導的評價機制改革為由專業同行進行的專業評價。
推進專業同行評價,需要推進高校治理改革。簡單來説,需要建立真正能進行教育與學術管理、評價的教授委員會、學術委員會,要由其制訂針對教師的教育、學術評價標準,關注教師的教育能力、學術能力與教育貢獻、學術貢獻。
事實上,這也是當前高校許多機制改革與制度完善的重要努力方向。像此次發佈的意見明確把職稱評審權下放給高校,也要仰賴這點。
説到底,高校教師考核,確實不宜“唯數量論”,而應迴歸學術、教學本位。
□熊丙奇(學者)
編輯:馬小龍 實習生:施可兒 校對:盧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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