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高校在陝招生專項計劃政策出台

本報訊 (記者 呂揚)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就重點高校在陝招生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工作,出台相關文件,要求加大信息公開公示力度,鼓勵優秀考生報名。

報名專項計劃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21年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國家專項計劃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承擔,報考學生本人要具有陝西省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要具有當地户籍。

地方專項計劃由參加陝西省本科一批錄取的省屬高校承擔,高校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報考這兩個專項計劃的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須在陝西省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

2021年專項計劃在陝西省的實施區域仍按《關於做好2019年重點高校在陝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規定執行。

國家專項計劃單設錄取批次,採用平行志願模式並單獨填報。錄取批次設置為單設本科A段,設6個院校志願,每所院校6個專業志願,同時設有專業調劑表態欄。

地方專項計劃安排在國家專項計劃之後,設置為單設本科B段,4個平行的院校志願,每所院校6個專業志願,同時設有專業調劑表態欄。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辦法由有關高校確定並在招生簡章中明確,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有關高校在陝普通類招生錄取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作者:呂揚

來源:陝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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