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智深做錯了七件事?真男人都應該知道:不這樣做他就不是魯大俠

不知道為什麼,越是被絕大多數人喜歡的英雄人物,就越有人抹黑,抗匈的衞青霍去病、抗遼的寇準、抗金的岳飛、抗炎的鐘老爺子,都沒有逃過噴壺的洗禮。就連在歷史上真實存在、在小説中得到完美展現的梁山第一大俠魯達魯智深,也被人黑得幾乎只剩下一口白牙了。
具體是誰在黑魯智深,咱們就不提名字了,因為那是一羣人,而且咱們也沒必要替他們揚名。但是他們提出的“魯智深一連做錯了七件事”,倒是可以逐一説道説道的。
所謂的魯智深一連做錯七件事,就是不該介入鄭屠與金翠蓮的家庭紛爭,不該動私刑下死手,打死人後不應該畏罪潛逃,在大相國寺不該“監守自盜”與偷菜潑皮喝酒吃肉,救林沖不該留下董超薛霸讓他們繼續害人,三山聚義後不該加入梁山,加入梁山後不該反對招安。
當然,那些人給魯智深總結出的“錯事”還不止這七件,咱們把這七件事説清楚了,其餘的事情就不值得一駁了。其實真男人都應該知道:不如此,他就不是魯大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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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細看過原著就知道,鄭屠與金翠蓮根本就不是夫妻,更不是什麼家庭紛爭,而是欺男霸女,這一點原著寫得很明白,鄭屠看見金翠蓮之後,“便使強媒硬保,要奴(金翠蓮自稱)作妾。誰想寫了三千貫文書,虛錢實契,要了奴家身體。”
即使是高俅的養子高衙內,做的事情也沒有這個殺豬的鄭屠可惡。鄭屠的可惡之處,就在於他既要了金翠蓮的人,還要敲詐金家父女的錢財——三千貫在當時可以買一個直秘閣和六個通判,這是一個天文數字,普通人一輩子也掙不來。
鄭屠逼迫金老漢寫下三千貫“典身錢”的時候,就已經準備讓這對父女做他一輩子奴隸了。
在任何朝代,都是“窮不與富鬥富不與官鬥”,鄭屠跟金翠蓮相比,就算有錢有勢的了(跟小種經略相公有點關係),當地官府是不會“管閒事”的。如果不是魯智深插手,金家父女這輩子就算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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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冤枉魯智深了,因為魯智深根本就沒想打死鎮關西。打輕了那廝不長記性,而且還可能受到反噬——鄭屠敢拿起刀子跟提轄軍官魯達動手,説明他不但有所依仗,而且目無法紀,他家的那頭母老虎,很可能跟官府中人有親戚關係。
這個時候的魯智深,已經被激發了戰鬥本能:面對歹徒的剔骨尖刀,魯智深一拳悶鼻子二拳封眼三拳打太陽穴,並沒有操刀子掄凳子,根本就不算防衞過當。
魯智深的打法,主要目的是讓鄭屠喪失戰鬥力,否則這廝撿起尖刀,魯智深就有受傷的危險。
整場鬥毆,魯智深表現得都很有章法:自己沒有搶先動手,而且看着鄭屠拿起了兇器,這才自衞反擊,反擊過程也沒有動用武器。要怪,也只能怪鄭屠作惡太多活該一死。
別説魯智深無心取鄭屠狗命,就是取了,那也是合情合理合法——不打死他,還等着他殺自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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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智深確實不需要逃走,因為以他一個借調到渭州府的兵馬提轄身份,自衞反擊打死一個殺豬賣肉的屠户,在官府眼裏,根本就不是多大的事兒,小種經略相公也明確向渭州知府表示:這個人是我父親老種經略相公的人,你無權處理,即使他真犯了罪,你審訊明白了,也得先向我父親彙報之後再處理。
“怕日後父親處邊上要這個人時,卻不好看。”小種這句話,威脅意味很明顯,渭州知府當然心知肚明,他心裏自然會打定主意斷魯智深一個正當防衞。
打起官司來,種家軍軍官自然不會怕有幾個土鱉錢的鄭屠遺孀,但是魯智深還是走掉了,他之所以走掉,其實是出於深深的自責:身為朝廷軍官,街頭打架誤傷人命,給種家軍臉上抹黑了。
以魯智深的豪爽仗義,朋友肯定不少,小種經略也不會不管他。所謂“灑家須吃官司,又沒人送飯”,只是給自己出走找一個藉口——他實際是不肯給老種經略相公添麻煩,也不屑仗着朝廷軍官身份在公堂上欺負鄭屠遺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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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智深在大相國寺菜園子,懲治了過街老鼠張三青草蛇李四為首的偷菜潑皮,並沒有趕盡殺絕表示將他們驅逐出自己的勢力範圍,也沒有威脅“見一次打一次”而是高高興興地享用了潑皮湊錢買來的酒肉。
這時候就有人説魯智深貓鼠同眠、監守自盜了,但是看來看去,魯智深也沒佔潑皮半點便宜:轉過天來,他就“叫道人去城中買了幾般果子,沽了兩三擔酒,殺翻一口豬,一腔羊”。
宋朝羊比豬貴,這些潑皮可能一輩子都沒機會吃上幾回羊肉,這回算是大快朵頤了。
魯智深不但沒佔潑皮便宜,還主動花錢請對自己沒有任何幫助的潑皮吃喝,這很符合宋朝甚至宋朝前後的社會現實——寺廟是大地主,和尚是有錢人,但是有錢的和尚卻未必真肯施捨給窮苦人一頓飯。
魯智深對偷菜潑皮的放任,實際是一種大智慧下的悲憫之心:大相國寺財大氣粗,少幾顆菜不打緊,這些潑皮不偷菜,家裏可能就要餓死人。魯智深一段拳頭把潑皮都打跑,自然會受到住持的表演,沒準還真會升任“中等職事”藏主殿主閣主化主浴主,但那他就不是魯大俠而是鷹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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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智深在野豬林救了豹子頭林沖,並在林沖勸説下放過了董超薛霸這兩個禍害,於是那些曾經指責魯智深打死鄭屠是“濫殺無辜”的人,又開始説魯智深“除惡未盡”,以至於這兩個壞東西繼續作惡,還差點殺掉了玉麒麟盧俊義。
其實即使林沖不出言阻止,魯智深也不會大開殺戒,如果他真想殺人,在林沖開口之前,董超薛霸早就沒命了。
魯智深連桃花山的小霸王周通,也只是打了一頓就算了事,可見他打鎮關西的時候,也沒有動殺機,對董超薛霸這兩個受人指使的小角色,魯智深更不會下死手。
董超薛霸是很可惡,但真正可惡的是高俅和高衙內,董超薛霸不過是高家父子用來殺人的兩把刀,不斬斷握刀的手,就是把這兩把刀都打碎,也還是救不了林沖性命。
而且魯智深也不知道林沖肯不肯就此逃走,如果林沖還盼着服刑期滿回京城與妻子團聚,那麼這兩個解差就萬萬殺不得。
魯智深孤身一人,別説殺了董超薛霸,就是連林沖一起殺了,也沒人會找他算賬,所以魯智深不殺董超薛霸,並不是替自己考慮,而是要給林沖留一條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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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智深如果不上梁山,就可以繼續當他的二龍山大頭領,旁邊有少華山、桃花山、白虎山互為犄角,官軍一時間也奈何他們不得。
要是細算起來,聽魯智深調遣的山寨人馬,應該有一萬左右——僅僅一個少華山,能夠被九紋龍史進帶着出征芒碭山的,就有三千之眾,四個山寨加起來,咋還不得有一萬人?
但是種家軍出身的兵馬提轄魯智深知道,這一萬烏合之眾,根本就不是朝廷正規軍的對手,如果不跟梁山抱團取暖,被朝廷各個擊破,那只是個時間問題。
江湖上講究一個籬笆三個樁,眾人拾柴火焰高,魯智深放棄二龍山大頭領、四山領導人的地位,到梁山坐了第十三把交椅,還在村長撲天雕李應和都頭美髯公朱仝之下,其實是很委屈自己的。但是為了手下千萬兄弟的安全,魯智深已經不計較自己在梁山地位的高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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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智深帶領大家併入梁山,並不是謀求有朝一日重當朝廷鷹犬,如果他想為朝廷效力,根本就不需要向蔡京高俅低頭彎腰,他只要帶着眾兄弟跑到種家軍去,老種先生肯定會倒履相迎,打死鎮關西的事情,根本就不會有人提起,能夠被記上功勞簿的,是原提轄軍官魯達剿滅了二龍山寶珠寺金眼虎鄧龍盜夥。
老種經略相公种師道位高權重,皇帝尚且要賣他三分面子。高俅也不會為了一個魯智深而跟种師道翻臉——事實上魯智深跟高俅並沒有什麼深仇大恨(原著中高衙內並沒有被眾潑皮去勢),如果魯智深迴歸朝廷體制之內,根本就不用繞圈子。
但是魯智深不肯當昏君奸臣的鷹犬,在他影響下,原本贊成招安的武松也發生了轉變,他們結成了“反招安二人組”,把宋江懟得啞口無言,而魯智深一番話,也可以表明他反招安的理由足夠充分而且無可辯駁:“只今滿朝文武,多是奸邪, 矇蔽聖聰,就比俺的直裰染做皂了,洗殺怎得乾淨?招安不濟事,便拜辭了,明日一個個各去尋趁罷。”
宋江原本號稱只反奸臣不反皇帝,但是為了能戴上官帽,連奸臣也不反了,給高俅磕頭如搗蒜,全然不顧林沖楊志在一邊眼睛冒火。
魯智深雖然沒有公開表明反對“道君皇帝”趙佶,但也看透了官場黑暗,對招安的黯淡前景也是洞察秋毫,所以他寧肯不要正規名分,也不願再去當昏君奸臣的打手——他最後“六和寺坐化”,很可能也是金蟬脱殼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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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宋江李逵悲催地喝下毒酒的時候,魯智深武松正在六和寺的清風明月之間,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呢。
上面所謂的“魯智深七件錯事”説完了,讀者諸君肯定有比老酒還深刻的見解,這個咱們一會兒評論區再討論,現在要説的是最後魯智深並沒有在招安後離開,而是陪着眾兄弟打完了所有的惡仗。
極力反招安的魯智深為什麼屈服了呢?老酒認為,這還是出於責任和義氣——他需要照應那一班跟自己志同道合的兄弟。面對包道乙的玄天混元劍,其他頭領都不敢上前,如果不是魯智深一條禪杖拼命打過去,斷臂暈厥的行者武松就死於亂軍之中了。
近乎完美的大俠魯智深,居然也“做錯”了七件事,這簡直是沒地方説理去了。老酒還發現一件比較有趣的事情:指責魯智深的人,好像還特別喜歡及時雨宋江和黑旋風李逵。宋江李逵的人品如何,咱們本文不討論,最後只是請讀者諸君指教兩個問題:魯智深這七件事真的做錯了嗎?除了這七件事,魯智深還“做錯”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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