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點|怎麼到分果果的時候,少了隨遷子女的那一個?

近日,有網民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孩子7歲超齡無法入小學”。該網友説,他的孩子今年9月1日滿7週歲4個月,到了入小學的年齡,可是諮詢教育局,被告知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孩子超過7週歲,無法入學,只能回户口所在地老家上學。“我們所有手續齊全卻不能在招生系統報名,只求孩子能在住所鳳山街道九壘山附近有個小學可以上。”

五天後,浙江省餘姚市教育局回覆稱,餘姚市一直高度重視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地接納符合招生政策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但由於教育資源總量限制,目前我市無法全部接納年滿6週歲的隨遷子女入學,因此,無法再招收超過6週歲的隨遷子女入學,請您理解。

“高度重視,無法辦理,請您理解”。此處的“請您理解”實在超出了常人能“理解”的範疇,而懶政的姿態也讓大眾咋舌。如果説,一份公文能夠體現地方執政者的冷漠與傲慢,莫過於此。

且不説,義務教育既是公民應盡的義務,也是其應當享有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各項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應當作為一方政府的重點工作來保障。

且不説,進城務工人員對城市發展的貢獻有目共睹,也應當享受所在城市提供的公共服務。長期以來,城市生活的建設者,卻因“户籍”所帶來的一系列分割一直忍受着不甚體面的從業狀態和相對動盪的生活,更不近人情的是,隨遷子女常常要在無學可上和被迫與父母分離的境況下做出兩難選擇。只有真正解決進城務工人員最為關注的子女教育問題,才能切實提升其從業滿意度,實現個人工作生活的平衡和城市長遠發展的共贏。近期,各大城市紛紛又展開了新一輪的“搶人”大戰。在這些廣而告之的人才政策中,都將落實隨遷人員的子女教育放在顯眼的位置。以剛剛發佈的濟南的“人才政策30條”為例,它明確提出在人才待遇保障方面,聚焦人才所急所需,主要包括服務“金卡”、住房保障、子女入學、配偶隨遷安置等8條服務措施,切實解決人才的後顧之憂。這才是一個政府最好的“人才廣告”。

且不説,在出生率低迷的情況下,進城務工人員特別是進城務工青年將是一支很值得爭取的生育力量。之前有專家表示,二元户籍制度下,隨遷子女的雙重身份既是一種羈絆,也是激發其能動性的重要資源。進城務工人員的生育,相對於城鎮青年的生育,面臨更多的困難。只有解決穩定住房和入托、入學等一系列公共服務的難題,且不僅僅是在城市有學上,還在於要獲得更持續的教育,進城務工人員才能在城市放心地生育、安心地養育。

為人民服務,不是一句空話。七歲入學的孩子,家庭當有自己的考量甚至困難。但七歲才入學,並不違反法律,也不應當成為政府拒絕為其提供公共服務的藉口。義務教育法規定,凡年滿六週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週歲。

2016年是二孩政策開放的第一年,這意味着2022年各地將面臨着政策放開後的第一次學位承壓考驗。學位不足的問題並非一夜之間才出現,教育資源再緊張,保證入學的權利都是地方政府應盡的義務。怎麼排排坐、分果果的時候,就少了隨遷子女的那一個?

就在餘姚市教育局回覆的同一日,7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再次強調要強化隨遷子女基本公共教育保障。保障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權利,以公辦學校為主將隨遷子女納入流入地義務教育保障範圍。願餘姚隨遷子女早一些感受到中央政策的陽光。

(來源:光明網 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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