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漢朝三國曆史,別被這兩個名稱搞混了,刺史和州牧不是一回事

孤罔炎史,主攻兩漢三國曆史。談歷史,不演義,希望我的文章能夠給您帶來收穫。

今日話題:刺和州牧的關係

很多人看三國,會被其中的刺史和州牧搞的稀裏糊塗,甚至有人以為刺史和州牧只是稱呼不同,其實這倆從職責、權力到品秩俸祿都有極大的不同。想要清楚地瞭解它們的區別,我們需要看一看幾個重要的節點,從幾個關鍵的人物和時間節點上去了解他們的淵源和不同。

一、秦皇時代的監御史

這可以算是刺史的前身。秦始皇統一全國後,將天下分成36郡(這裏不探討秦郡的數量問題),每郡各設一個郡守、都尉和監御史。職責劃分很明確:郡守主抓政治和經濟,都尉主管軍事,監御史則負責監察工作。三人各司其職互不統屬,而且級別基本相當,從職務本身説,不存在誰壓誰一頭。但要明確一點的是,監御史只負責對郡一級的各項事務進行監察,縣一級的則歸郡守負責。而且,監御史在監察職責以外還有舉薦賢才、戰時統兵、興修水利等職責和權限。也正是因為他手裏握有實權,才能真正做到與郡守抗衡,才能真正履行監察的職責。

讀漢朝三國曆史,別被這兩個名稱搞混了,刺史和州牧不是一回事

二、漢初時期的監御史、丞相史並立

漢高祖劉邦因為多重原因的考慮,所以並未設立監御史。漢朝的監御史是從漢惠帝開始才恢復的。而且漢惠帝對監御史的職責進行了明確的要求——“察以九條”。而這九條將監御史的職責牢牢地限制在監察這一項職責上,再沒有秦朝的其他職責了。漢朝實行的是郡國制,也就是郡縣和封國同時存在,所以按理説,監御史應該同時監察封國的。但事實上,這時候的監御史只監察各郡,封國不設監御史,仍舊保留封國巨大的自治權力。

同時,為了儘可能避免監御史瀆職,朝廷要求他們每年十月回朝廷彙報工作,十二月再返回所負責的郡,並且兩年一換地方。可惜,理想很豐滿,現實超骨感。監御史往往與地方郡守勾結,完全不能履行監察的職責。因此,到了漢文帝時期,又在監御史之外另派丞相史9人,分派到天下9州負責監察郡守和監御史的工作。注意,這時候的漢王朝還只是9州,而非後世的13州。

讀漢朝三國曆史,別被這兩個名稱搞混了,刺史和州牧不是一回事

九州示意圖

丞相史因為直接對丞相負責,所以監察職責相對要履行得到位。但一來,丞相史監察制屬於臨時委派,並非常置;二來與監御史的工作多有重疊、很容易造成互相推諉等負面影響。所以實際上的效率並不高。但這一制度的出現,為漢武帝設立刺史監察制打下了基礎。丞相史出刺各州,成為“刺史”二字的由來。按照《漢舊儀》的準確説法是“九人出督州為刺史。”刺史是六百石級別的官吏,這也是後世刺史六百石的原因。

三、漢武帝正式確立刺史

漢武帝時期,將天下分為13州(部),每州設立刺史一人,同時負責監察郡和封國,主要針對的是兩千石級別官員。但是要明確一個概念,這時候的州是監察區域,而非行政區域,只是為了明確每位刺史具體監察的區域而設定。也因此,天下13州,被稱之為某某刺史部,比如幷州,準確的稱呼是“幷州刺史部”。如果沒有刺史制度的誕生,是沒有單純的幷州這個概念的。《禹貢》中的天下9州,分別是:青俆荊揚、冀豫兗雍梁。

讀漢朝三國曆史,別被這兩個名稱搞混了,刺史和州牧不是一回事

兗州刺史部

這時候的刺史,沿襲文帝時期丞相史的待遇,官居六百石,但權力很大,屬於典型的位低權重的職務。但他們畢竟缺少實權,所以刺史往往盡職盡責,以求早日升官。而事實上,刺史確實成為當時一個很有前途的職務——“居部九歲,舉為守相”。六百石只是品秩,而非俸祿,郡守和國相都是二千石的高官,僅次於九卿的中二千石。根據《後漢書·百官志》的記載,六百石級別的官員俸祿,每月70斛,一半糧一半錢,一斛相當於現代的20L。刺史這時候也不再出自丞相府,而是御史中丞下屬的官員,直接對皇帝負責。

讀漢朝三國曆史,別被這兩個名稱搞混了,刺史和州牧不是一回事

四、漢成帝時“州牧”登場

州牧出現比刺史晚了98年。漢成帝(趙飛燕老公)年間,因有官員提出,以小官監察大官、以下官監察上官是不合適的,於是改刺史為州牧,品秩一口氣升到了二千石,同時多選資歷深的官員擔當。但這其實是刺史制度的倒退,行政和監察本來就是兩條線,行政才需要上管下、大管小,監察反而應該讓初出茅廬的有志青年擔當。所以到了漢哀帝時期又恢復成刺史,再次降為六百石,之後再升州牧,反覆無常。而經歷了這樣的變化,刺史逐漸開始由監察官向地方行政官員過渡。

讀漢朝三國曆史,別被這兩個名稱搞混了,刺史和州牧不是一回事

五、王莽為州牧加將軍銜

王莽篡位以後,針對刺史做了巨大的改動。他先是將13州改回9州,再將刺史改為州牧,而且州牧被賜予爵位,同時世襲。不僅如此,因為地方反抗中央的起義軍不斷湧現,王莽又增加州牧統兵作戰的權力,更是授予州牧將軍稱號。實際上,這時候的州牧已經從監察官員完全變成了軍政大員。朝廷另外為州牧配置副監,行使監察職責。王莽的這一巨大改動,為東漢末年再改刺史為州牧,並賦予州牧軍政大權、從而成為割據一方的諸侯確立了歷史依據。

讀漢朝三國曆史,別被這兩個名稱搞混了,刺史和州牧不是一回事

六、漢靈帝分權州牧

東漢初年,漢光武帝又重新恢復了刺史制度,但這時候又做了一個小的調整——由13位刺史改為12位,洛陽所在的司隸,則由司隸校尉負責監察。而且,不同於西漢時期的刺史無固定治所,東漢開始,刺史正式有了固定的辦公地點

到了漢靈帝末期的188年,在經歷過黃巾起義的大動亂之後,時任太常(九卿之首)的宗親劉焉向靈帝上表,説天下動亂,實在是因為刺史職權太低所致。應該恢復州牧制度,並選用資歷深、威望重的清廉大臣前往地方擔任。而他自己則藉此表示願意前往交州擔任交州牧。實際上,劉焉此舉是為了避禍,與國家的統治基本無關。所以,當他聽説益州有天子之氣後,便改請前往益州擔任州牧。前腳到達益州,後腳就派張魯、張修把漢中拿下,算是自立門户了。

讀漢朝三國曆史,別被這兩個名稱搞混了,刺史和州牧不是一回事

從這時候開始,州牧才正式成為郡守的上級,州也才正式從監察區升級成行政區。但這時候,天下有刺史的12州,僅有個別州設置州牧,如揚州、荊州以及中原地區,還是刺史制度。直到董卓進京、諸侯並起,才逐漸發生改變。如陶謙的徐州牧,就是在董卓遷都長安之後的192年才變更的。揚州刺史改為揚州牧則要到更晚的194年以後了。

讀漢朝三國曆史,別被這兩個名稱搞混了,刺史和州牧不是一回事

最後,我們來個回顧總結。發展歷程:監御史——丞相刺史——刺史——州牧,其中刺史和州牧來回變更的狀況不再贅述。差別:刺史六百石,州牧兩千石;刺史是州牧的前身,州牧是刺史的升級版。刺史是單純的監察官,直屬中央;州牧則是典型的行政官,屬於地方。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2455 字。

轉載請註明: 讀漢朝三國曆史,別被這兩個名稱搞混了,刺史和州牧不是一回事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