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炒米視角
這話説來有點長,原著黨若能耐着性子看完後別跳腳、別罵人。簡單説來宋江就是個“拿情報換錢”的人,差不多是餘則成、謝若林的祖師爺。
宋江是鄆城縣的押司,不屬於公務員,但卻是實打實的事業編制,雖然表面上只是負責經手税賦徵收或者處理獄訟文件的職務。
但是在《水滸傳》裏有一個問題,就是變相誇大了職務。
比如吳用只是一個私塾先生,卻被稱為“教授”、晁蓋只是東溪村的一個保長,卻被稱為“保正”。這些都有誇大職務之嫌。這個應該和施耐庵所處的元末明初的背景有關,這裏不詳細述了。
宋江雖然叫押司,但實際上押司在宋朝之少應該是州一級的,所以宋江本質就是個文書。
他本質上除了可以跨級別,掌握一些縣裏的核心機密外,他實際上並沒有任何手頭的“實權”,甚至不如晁蓋的權力大,更別提公安局長雷橫了。
但是押司這個職務非常特別,因為按照宋律,他只要做滿幾年,沒有什麼紕漏,加之主管領導的賞識,可以直接進入公務員隊伍。
所以這就解釋了宋江為什麼那麼願意“做好人”了,因為這就是在買聲譽、掙表現。
然而宋江的職位上,本質是並不產生直接效益的。
好在他是地主的兒子,宋太公有個莊園,家裏是有不菲的固定收入。而且正是因為宋江,他家的賦税錢糧也比別人家要少交。因為宋江能做到文書,至少此前是個秀才出身,秀才的待遇不細述了,更何況宋江職務之便,至少可以避免掉很多不必要的差税。
這也就使得宋太公會不吝嗇投資宋江,繼續往上爬,花點錢,無所謂。
但是宋江真正的經濟來源,還真不在這基礎盤。説白了宋家莊的產出,最主要還是養活家人,以及不備之需而已。
實際上正是宋江捨命去通報晁蓋,才解釋了宋江丟出去完全不心疼的錢的真實來源。
宋江是把“義氣”當做“手段”的人,自然會用“手段”掙“義氣”。宋江外號“及時雨”,或曰“呼保義”,關鍵這錢花得非常有藝術,所謂救急不救窮。平常三五兩,一二十兩往外扔,從來不心疼。這些都是花小錢得名聲、投入小收入大的事。
那些老太婆、潑皮無賴跟宋江要錢,宋江從來不否決,但絕對不當時給。後來刺配江州,李逵直接搶,不給便要打。宋江堅決不給。但回過頭經戴宗介紹認識後,知道李逵要錢翻本,立馬掏出10兩相送。救閻婆惜本質也是救急。
但是救晁蓋,絕對不是為了“義氣”,更不是為了買名聲,本質上還是在救自己。
宋江職務之便,他可以比其他任何人都能事先得到情報,甚至比縣太爺知道得更早,只要宋江願意。
所以當緝拿晁蓋的文書到了鄆城縣,第一個得到消息的人,便是宋江。他其實可以選擇不報信給晁蓋,反正也沒人會指責他。反正他只是一個文書而已,人不需要他去抓,自然也不存在得罪人什麼的。
但是宋江何故大驚失色?因為他和雷橫、晁蓋是鄆城的一個利益共同體。
晁蓋本身也有莊園,是個土財主。但是同時他又是東溪村的保正,關鍵在於流氓強盜們一旦有了發財的路子,都來找晁蓋。所以晁蓋是個黑白通吃的人。這種人身份比較適合實現效益。
而雷橫來到東溪村,吃喝晁蓋的不算,臨走還要拿銀兩。晁蓋為什麼給得如此痛快?而雷橫拿得如此心安?因為從職務關係而言,雷橫實際上晁蓋多頭領導的上司之一。他既要挾得了晁蓋,也庇護得了晁蓋。也就是效益實現的控制人。
而一旦涉及到刑獄案件,發文拿人要經過宋江的手;回來歸隊總結案情向上彙報,要經過宋江的手。宋江不是雷橫和晁蓋的領導,卻要挾得了他們,關鍵宋江還沒有求他們的地方。這樣的人在這種關係裏才是金字塔頂端。
所以把這個格局放在《潛伏》裏,宋江好比餘則成,機要處的;雷橫好比李涯,行動隊的;而晁蓋就是龍二(既是黑社會老大,又是餘則成的線人)。
只不過他們之間的關係不像《潛伏》裏那麼僵,而是鐵瓷的合作關係。而一個鄆城縣,就一個宋江和雷橫,但卻有無數個東溪村,無數個晁蓋,錢財通過末端往上進貢,所以宋江手裏不缺銀子。
但是由於這種偏財畢竟不是正經來路的銀子,所以宋江的危機感還是比較大的。他在不停地“大手大腳”花錢的同時,結交強人,目的就是在給自己尋找更多可能的後路。
所以看了這麼多廢話之後,應該對宋江的錢究竟是哪來的,應該有清楚認識了吧?
文/炒米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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